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泉州港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泉州港法制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港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泉州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领和支撑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法函〔2020〕71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政法〔2020〕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泉州港法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年度工作,做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完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核。坚持应审尽审,有备必审,严格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核。文件起草过程中倡导专家、法律顾问、社会公众和其他专业机构参与,提高文件前瞻性、实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清理制度,根据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配合相关部门实现规范性文件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三)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制机构作用。以法制工作人员和公职律师为主体,以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为重要补充,发挥法律智库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业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行业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等领域的应有作用。
(四)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共享信用信息,深入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精简行政审批权力。一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持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优颗粒度”细化梳理,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运行。
三、切实推进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整合机构和执法资源,理顺职能配置,稳步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二)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港航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文书质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队伍法制建设和执法能力水平。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做好“12. 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认真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法制宣传的影响力。通过多样化法制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引导尊法守法、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为港口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学法和法制培训的工作机制。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各类法治培训,培养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落实法制工作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执法装备购置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