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0日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和所在地政府、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下,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市交通重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拓宽思路,锐意创新,求真务实,采取有力措施,克服新冠疫情影响,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泉州港港口生产建设持续平稳发展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生产运行方面
2020年泉州港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6679.98万吨,同比下降10.44%。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449.33万吨,同比增长20.98%;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25.92万TEU,同比下降12.41%。
(二)规划建设方面
2020年泉州港完成港航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顺利完成年度计划。新建完成1.5万吨级泊位1个,在建10万吨级泊位2个、2万吨级泊位2个;新开工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特色、亮点
聚焦疫情防控,保障生产运营
(1)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防控措施落实,确保防控工作全面及时、有力有序。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疫方案,加强对港口企业的防控督查和服务指导,督促各港口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保职责,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贯彻“应检尽检”,全面摸清辖区在岗人员底数,重点人员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开展核酸检测,做好健康跟踪;结合视频监控巡查的方式,排查漏洞,及时发现港口作业、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敦促企业整改。
(2)扎实有效推进“六稳六保”。完善港口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降费政策,推动各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力抓好生产建设保障工作。多措并举稳投资。通过细化建设项目防控要求,指导各项目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和复工方案,加强物资保障,助推在建工程于2月20日前实现全面复工,顺利完成年度港航固投计划。减补结合降成本。认真落实阶段性港口降费政策,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80家;加快审核2019年度市级优惠政策补贴奖励申请材料,助推兑现专项奖励资金,降低港航企业生产经营负担。主动服务促生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难题,3月底,25家码头企业实现全复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审批事项,清理不合规事项、精减审批材料,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问题,靠前服务三家企业疫情期间办理经营许可延续;开展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畅通运输保民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及时装卸、运输,累计涉及货物吞吐量1364.80万吨;“引航突击队”坚守一线,加强自身防护,守好“水上国门”,多次排除故障险情、克服不利引航条件,服务运输保障。
2.提升通航条件,深挖码头潜力
推动航道建设进程。我中心将提升泉州港通航条件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在疫情期间,推动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的招标和合同签立工作,指导参建单位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12月中旬,该工程顺利开工;陆续开展了小坠航道、锦尚航道及安海湾重点航段等泉州港主要航道的维护性疏浚工作,施工中积极协调海事、码头企业及参建各方,高效联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商,出台通航保障方案,既有力保障了码头作业生产,又推动了航道维护施工进程。充分挖掘码头潜力。在当前用海紧控、新建码头困难的背景下,以提升现有码头靠泊能力为突破口,指导围头、东石、石井等作业区的港口企业开展码头减载靠泊论证或技改工作,充分挖掘码头潜在能力,提升港口综合经济效益。六月份,围头作业区2#泊位(7万吨级)减载靠泊能力论证报告获省厅批复,码头靠泊能力大幅提升。
3.创新监管机制,增强应急能力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夯实行业安全发展基础,保障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为深刻吸取泉州“3·7”事故教训,维护泉州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联合属地政府及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针对港区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及专家,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对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安全指导服务,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新模式。实行危险货物和特殊船舶作业定时报告制,结合视频监控抽查,及时掌握危货作业动态,提高事中安全监管水平;推行不预设脚本应急演练,探索新常态下应急演练形式,创新性运用新型桌面演练系统,增强事后应急处置能力。优化与海事、海洋、边防等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整合执法监督力量,累计开展航道联合执法巡查41次,巡航里程约2010海里。
4.攻坚节能环保,守护碧水蓝天
共建岸电建设使用管理示范点。为加快推进泉州港港口、船舶岸电建设,持续提高岸电使用率,我中心联合泉州海事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泉州港岸电建设使用管理示范点。将通过四方联合共建,总结泉州港岸电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营、应急等方面的经验,建立完善岸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在辖区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示范模式,共同推进港口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全力打造泉州“绿色港口”,并为地方政府出台岸电建设、使用奖励支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着力点。通过围绕重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邀请行业专家提供技术支持、跟踪指导及时解决问题、鼓励企业联防优化资源配置、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等方式,有序推进码头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新亮点。多次组织开展环保专题调研服务,积极帮助港口企业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鼓励引进新型设备,不断创新生产工艺,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5.深化部门协作,助推港口发展
加强外部联动协作。强化与泉州海事、海洋、环保、消防、住建等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与联动协作,深化日常监管、联合执法、信息互通、会商等工作机制。合作开展危化品港口作业、干散货码头粉尘治理、通航保障及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时沟通交流相关工作信息和情况,研究协调解决监管重难点问题,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助推泉州港口发展。及时移交监管职责。为落实已退出港口经营的码头安全监管问题,我中心积极与晋江、南安、惠安等地政府沟通,明确属地政府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后续将加强对此类码头现场巡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杜绝非法经营行为,严防失控漏管。
过去的一年,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港口经济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破解泉州港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为“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十三五”时期工作情况
(一)系统推进港口规划建设步伐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引领。以《泉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为契机,系统谋划泉州港未来15年的长远发展,不断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切实增强泉州港竞争力。推进港口建设,提升综合实力。“十三五”时期,泉州港累计完成港航固定资产投资49.74亿元,同比增长115%。完成新建及扩建泊位4个(万吨级以上泊位3个,万吨级以下泊位1个),万吨级以上泊位占比20%,新增通过能力150万吨。谋划项目储备,形成梯次推进。坚持系统性谋划项目,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形成一批接一批的良性循环。石井作业区18-19号泊位工程项目2018年12月初设获批,石井作业区13-15号泊位、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锦尚作业区7-9号泊位等项目进行了工程可行性研究。积极协调南安市政府组织开展石井专业化港区连片开发的战略研究。
(二)着力构建港口新型营商环境
深化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减少至3个,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的50%,引导企业先择“网上办”、“邮递办”等途径,提升“一趟不用跑”占比率,港口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行业发展更具活力。用好发展政策,促进生产增长。严格落实港口降费及省市发展政策,促进泉州港集装箱业务持续发展,集装箱吞吐量从2015年的199万标箱增长到2020年225.92万标箱,年均增长2.56%。强化港口服务,推进业务发展。努力构建适应泉州港口经济、行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和物流体系,确保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新增越南线、马尼拉线、台湾线、市场采购内支线等多条外贸航线,锦尚作业区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十三五”时期泉州港海铁联运实现“零”的突破,集装箱水水中转吞吐量年均增长17.17%。推进引航文化品牌建设,落实“阳光引航”服务,获得社会广泛赞誉。优化投资环境,深化泉台交流。落实市级惠台政策,降低港口物流成本,保障对台通航安全,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泉台融合取得新进展。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树立“管理先服务”的理念,深入了解企业及群众实际难题。二是健全与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有力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重点环节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有效保障港口生产秩序。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下基层、访企业、走渔村全面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监管实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在省内港口率先进行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初步形成。2018年10月泉州港中油码头相关体系建设成果在交通运输部港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优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平。积极推动监管手段信息化,推进大数据、信息技术与港口安全监管深度融合,深化省级港口危货监管平台应用,强化沟通协调,助推平台功能完善和优化,并进一步推广应用到辖区普货企业,着力实现痕迹化管理;建成运行“互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危货码头视频监控“全覆盖”,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四)扎实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加快岸电建设和推广应用,“十三五”时期泉州港累计投入资金2712万元,完成7套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提前完成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的目标任务,为港口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活力。2020年,在交通运输部通报的全国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情况中,泉州港岸电系统用电量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推广绿色照明,辖区企业共计升级800多套LED灯,节能率达到56%。
(五)全面夯实党组织和机关建设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加强,党建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以来共有21人次获得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直机关等颁发的荣誉称号。从严管党治党,廉政教育实现全覆盖,内控制度逐步健全,修订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0余项。文明创建成果显著,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指导泉金客运航线获得福建省第八届文明行业荣誉称号。
五年来,泉州港抓住了“十三五”这个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港口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行业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三、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泉州港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发展机遇,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严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和完善港口运输防控措施。督促辖区港口企业持续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措施。加强巡查及靠泊船舶船员的上岸管控工作,加大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力度,严防疫情通过港口作业环节输入。
(二)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根据《泉州港总体规划》批复情况,科学编制港区(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推进航道项目,聚焦前期研究,为推动“十四五”时期航道项目建设提供理论研究基础。三是紧盯时间节点,推动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工程完工,力争锦尚作业区4号泊位扩建工程、石井作业区11-12号泊位开工建设。四是提升工程品质,示范引领创建。发挥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五是规范维护管理,保障设施安全。总结提炼2020年港区配套及附属设施排查成果,制定管理制度机制。下沉一线,指导企业开展码头靠泊能力论证或技术改造,挖掘码头潜力。
(三)持续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承接落实各级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港口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再梳理,精简和优化事项流程,提供更加便捷、群众满意的行政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实施清单。规范港口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巩固泉州港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利优势,加快融入“丝路海运”步伐,推动增开东南亚近洋等航线,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出去、请进来”。
(四)提升港口安全防范能力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水运工程建设和港口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扎实推进泉州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托第三方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突出专业化整治,集中力量切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规范隐患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整治成效。
(五)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步伐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港口生产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不断降低。继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码头环保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开展港口扬尘防治,推广各类防风抑尘技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坚定筑牢从严治党防线
着力在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工作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加强指导各党支部以党建提领建设支部品牌特色,更好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强化内部审计,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总结过去,卓有成效,展望2021年,让我们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崭新的风貌,奋力攻坚克难,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推动泉州港发展提质增效,为全面建设交通强国先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