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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2111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2-08-03    浏览量:{{ pvCount }}

  闽泉港函〔2022〕19号
  答复类型:B类
章丽委员:
  《关于泉州市港口发展的建议》(第20221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关于泉州市港口发展的建议。对您所提的四点具体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关于提升泉州市港口的竞争力方面
  2021年,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泉州港建设发展取得了明确的依据,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总规》共规划泉州港形成码头岸线22.1公里,规划布置泊位94个(含万吨级及以上泊位52个),形成综合通过能力1.6亿吨(含集装箱1056万标箱),将发展成为以内贸集装箱和矿建材料、煤炭等散杂货运输为主,逐步拓展集装箱外贸航线,对台客货运输优势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此外,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为契机,泉州市政府正加快谋划推进“水上看泉州、夜游世遗城”项目,该项目充分融合泉州历史文化厚度和现代化新高度,体现泉州历史文脉传承,有助于进一步利用好、保护好、传承好泉州的世界文化遗产。
  二、关于扩大投资规模、合理分配投资资金方面
  持续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2年上半年新建成锦尚作业区4号泊位,完成锦尚作业区2号泊位扩建,新增、提级万吨级以上泊位各1个。在建的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工程(总投资约15.6亿元)、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总投资约10亿元)、石井航道二期工程(总投资约2.4亿元)等均有序施工,力争早日竣工投产;预计年内将新开工石井作业区11-12号泊位工程(总投资约11亿元)和锦尚作业区4号泊位扩建工程(总投资约0.5亿元),加快改善港口基础设施条件。此外,石狮市政府与泉州港务集团正式签署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总投资约45亿元);泉州市政府成立石井作业区合作开发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动石井作业区连片开发事宜,不断增强港口发展后劲。
  三、关于合理规划、统一布局方面
  以《总规》获批为契机,加强规划引领,结合泉州港临港产业发展情况和集疏运条件,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对各港区进行资源整合和功能布局调整,将有序引导后渚作业区、东石作业点逐步退出港口货运功能,全力推进泉州港石湖作业区、石井作业区集中连片开发,加快推进石湖作业区5-6号泊位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石湖作业区7-9号泊位建设进程,形成石湖集装箱作业区规模化,发挥集装箱运输的规模效益;依托并服务于后方石材资源和建材工业发展,加快推进石井作业区连片开发,进一步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关于处理好疫情与生产的矛盾方面
  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加强与涉海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充实港口一线作业人员、引航员力量,及时处置疫情突发事件,保障外贸船舶靠离泊、货物装卸作业的顺利开展,保持全港24小时作业,港口生产平稳有序。同时积极推动整合泉厦两港码头、航线运力、堆场等资源,增开“海上巴士”运输支线,推动集装箱集疏港“公转水”,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今年来,泉州港新开行三条外贸散杂航线和一条外贸集装箱航线,首次开通从非洲进口荒料石、出口德国花岗岩、出口俄罗斯轮胎、出口游艇自驾离境等业务,新货种新航线接连拓展,运输网络布局持续优化,稳定畅通国内外双循环物流渠道。此外,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印度荒料石进口业务也已逐步恢复。
  您提出关于泉州市港口发展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总规》为指引,引导优化港口功能布局,积极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泉州港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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