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泉港函〔2022〕22号
答复类型:B类
吕少友委员:
《关于利用产业优势,明确港区定位,整合做大做强泉州港的建议》(第2022102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台港澳办、泉州海关和南安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产业优势,明确港区定位,整合做大做强泉州港的建议。对您所提的四点具体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关于加速推进石井作业区的建设速度方面
我们致力于推动石井作业区连片开发建设,一是持续实施港航项目攻坚,目前在建的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2个2万吨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10万吨)和石井航道二期工程(可满足3万吨级船舶通航)预计明年完工,计划今年新开工石井作业区11-12号泊位工程(2个2万吨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340万吨);二是持续优化通关服务能力,完善对台基础设施建设,泉州市投入2400万元对现有石井口岸客运联检大楼部分设施进行改扩建,完善泉金客运码头联检通关环境,同时投入5.49亿元建设石井口岸航运中心,推进口岸配套设施时限共用、共管、共享,为石井口岸通关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二、关于将石井新作业区定位为国际一流建材物流港方面
根据《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石井作业区规划以服务后方石材资源和建材产业发展为主,重点发展石材、粮食、件杂货和对台直航运输等。我们积极推动石井作业区建设为国际一流建材物流港,不断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目前正积极引导福建省港口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参与石井作业区建设运营,推动石井作业区连片开发建设,服务壮大后方石材泛家居、芯谷半导体、鞋服等优势产业,吸引货源、港航企业、运力回归及金融、中介、物流等运营商入驻,促进“港—产—城”联动发展。
三、关于将石井港列入重点海港建设项目方面
因国家严控围填海,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目前石井作业区港航项目暂未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泉州港石井作业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等成果,全面优化港口发展格局,推动围头湾石井三期10万吨级航道工程列入国家水运“十四五”规划,推进石井作业区连片开发项目(石井作业区13-15号、18-19号泊位等)列入《福建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等省级规划,同时积极对接发改、交通、自然资源、台办、军民融合等部门,多渠道争取国家用海政策的支持。
四、关于港口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省、市有关部门均出台“丝路海运”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对新增外贸集装箱航线、拓展“丝路海运”命名航线等进行奖励。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各地港航企业在泉州港口开辟外贸集装箱航线,建设带动沿海、辐射内陆、通达“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上物流新通道;二是对泉州港直航台湾本岛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实行奖励,巩固泉台集装箱班轮运输发展,为泉台两地货物运输直接往来、以及我市更多的外贸货物通过泉台集装箱班轮航线就地通关经高雄港中转世界各地带来便利;三是泉金客运航线因新冠疫情防控影响自2020年2月10日起停航至今,泉州市出台《泉金客运航线发展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规定》,给予经营困难的参航企业、码头企业停航补助,保障企业正常运作,为航线适时复航提供运输保障。
您提出关于利用产业优势,明确港区定位,整合做大做强泉州港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下阶段,我们将加快推动口岸开放,不断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和营商环境,稳步提升港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提高港口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泉州港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