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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泉港函〔2023〕6号
答复类型:C类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黄景生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泉州港航道养护资金的建议》(第112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当前,泉州市沿海公共航道养护资金尚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公共航道养护资金筹措渠道不明确。因缺乏养护资金,泉州港辖区公共航道近年来无法开展养护疏浚,随着不断回淤,航道通航水深及乘潮保证率逐年下降,将严重影响船舶通航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及省、市公共航道养护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建议泉州市尽快明确公共航道养护资金筹措渠道,组织审议公共航道年度养护资金需求,并将公共航道养护资金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泉州市公共航道正常开展养护疏浚。
领导署名:肖 富
联 系 人:蔡志纯
联系电话:0595-22501812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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