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码头1#、2#泊位增加装卸轻循环油、白油、己烷、聚醚多元醇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既有码头运输货种调整报批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发改交通[2017]120号)要求,结合原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会议纪要《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1#、2#泊位新增石油化工品装卸申请报告审查会议纪要》([2019]3号)的审查意见,审批窗口对你司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原则同意你司申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码头1#、2#泊位新增轻循环油、白油、己烷、聚醚多元醇的装卸业务。其他经营货种及经营范围不变。详见证书。
二、你司码头1#、2#泊位如需对管道及相关设施、设备整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符合以上新增品种装卸作业要求,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装卸作业。
三、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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