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了《泉州港深沪湾港区深沪作业区晋江太平洋深沪码头1号、2号泊位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以下简称《保安计划》)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要求,我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保安计划》的制定符合《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导则》的要求。
二、根据该码头设计及批复文件,该港口设施提供服务的船舶类型仅为:散货船及其他货船。
三、请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认真执行《保安计划》各项措施及应对程序,加强港口设施保安训练。
综上,我中心认为该《保安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其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的要求,现将《保安计划》及专家组评审意见随文转报省厅,请审定。
附件:《泉州港深沪湾港区深沪作业区晋江太平洋深沪码头 1号、2号泊位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及专家组评审意见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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