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泉州港鸿山热电厂煤码头连接水域优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设计单位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评审专家和参会代表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对现有鸿山热电厂煤码头连接水域进行优化拓宽,设计底高程-12.2m(基准面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与现有鸿山电厂进港航道连接,可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总平面布置设计方案。
优化鸿山热电厂煤码头连接水域,适当增加船舶可航水域,即从鸿山电厂进港航道左边线与锦尚作业区进港航道左边线的交点起,连接鸿山热电厂煤码头回旋水域,拓宽面积约4万m2,拓宽范围边界点(CGCS2000坐标)分别为HX3(24°43′01.56″N/118°45′14.31″E)、HX4(24°42′51.40″N/118°45′25.39″E)、LJ1(24°42′43.98″N/118°45′28.04″E)、LJ2(24°42′50.16″N/118°45′21.08″E)。
三、航道、锚地和导助航设施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航道、锚地和导助航设施设计方案。
(一)航道、锚地
现有鸿山电厂进港航道、锦尚作业区锚地满足本工程船舶通航需求。
(二)导助航设施
移位Φ2.4m灯浮标1座,拆除Φ3.0m灯浮标1座。请建设单位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优化。
四、疏浚、炸礁工程
原则同意疏浚、炸礁工程设计尺度。疏浚区边坡1:7,超深取0.4m,超宽取3m,炸礁区无边坡,超深取0.5m。
五、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安全措施,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通航安全提出明确要求。
六、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节能等设计方案,下阶段请设计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批或专项意见在设计中优化落实。
七、原则同意设计单位关于施工进度安排,建设工期为5个月。
八、工程建设期间应加强对建筑物的沉降和位移观测,确保码头结构安全和地基基础稳定。
九、工程概算
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工程概算编制的规定和要求,本工程总概算核定为551.46万元(详见附件)。
十、其他
请建设单位组织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定工作,并抓紧落实工程开工相关手续,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泉州港鸿山热电厂煤码头连接水域优化工程概算审查表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