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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泉州港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 2022-05-31    浏览量:{{ pvCount }}

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其它新疫情,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泉州港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泉州港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将“快准严实细”贯穿于港口疫情防控全过程、全战线、全链条,着眼平时,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立足“战时”,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形势,全面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现将泉州港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梳理如下:
  一、预警响应
  平时:落实“预警机制”。
  (1)督促企业(包括港口企业、在建工程和客运站,下同)落实人员日常管理。企业所有工作人员应进行健康管理,实现“一人一档”,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落实相应相关管控措施。
  (2)督促企业落实“应接尽接”和“应检尽检”。企业从业人员应做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
  (3)督促企业落实进出管控。企业应对所有进出闸口/船岸界面严格管控,进出人员均需“两查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港口专班(属地交通检疫组)和港务站。
  (4)督促企业加强海上入境管控。采取不定时安保人员巡查和视频监控方式,加强港区周界日常巡查力度、频次,严防非法入境人员从码头及在建工程上岸。
  “战时”:执行应急响应机制。抓住疫情处置最初“窗口期”,以最快速度、最严措施、最小代价实现防控最好效果。“战时”应急响应分两个层面:
  (一)全市发生疫情:根据市防疫指挥部指令,立即激活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市交通检疫组指挥落实相关工作。
  (1)组织企业对进出进行管控。企业应对所有进出闸口/船岸界面进行管控,除正常生产作业、拖车运输等情况,非必要不进出、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轮、实行非接触式作业。
  (2)协调核酸检测。根据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协调属地加设核酸检测点,保障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
  (3)督促企业加强海上入境管控。立即激活应急响应机制,督促港区、在建工程安保人员对码头和工地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上入境管控工作。
  (二)港区、在建工程和客运站发生疫情:港务站接到涉阳/密接通知后,应立即通报属地港口专班(属地交通检疫组)和中心防控办,并立即启动港口的应急处置预案。
  (1)赶赴现场。疫情发生后,各港务站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最大限度调集各方面资源,高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企业组织管控。一是对所有进出闸口/船岸界面管控工作,非必要不进出港区。如必须进出港区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出港区。二是立即划定管控范围,进行物理硬隔离,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防止风险外溢。
  (3)督促企业配合流调。组织相关企业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对相关涉疫人员落实转运核查流调和相关管控措施,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大。
  (4)督促企业加强海上入境管控。立即激活应急响应机制,督促港区、在建工程安保人员对码头和工地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上入境管控工作。
  二、环境消杀和防疫物资保障
  平时:
  (1)督促企业落实环璄消杀。一是落实人员聚集场所消杀工作。接待大厅、候工室、会议室、办公区、集体宿舍等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不少于6次。二是落实人员聚集场所的环境通风。要求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通风频率每日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三是落实涉疫垃圾的处置。加强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处理,要求员工规范投放涉疫垃圾。
  (2)督促企业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与配备。一是建立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原则上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二是建立防疫物资购置申领台账,对防疫物资进行规范管理、规范使用,做到储备、配发、使用到位。
  “战时”:
  (1)全市发生疫情时,港区的环璄消杀工作和防疫物资保障按平时执行。
  (2)港区、在建工程和客运站发生疫情时,按属地要求落实环璄消杀和物资储备工作。
  三、运输保障
  平时:
  (1)落实运力保障。一是提前做好港口应急运力、保障队伍配置,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
  (2)落实专班管理。港口企业、引航站应采取“N+7+7”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度,工作期间实行集中住宿、封闭管理,作业场所与集中居住点之间实行“点对点”接送,实行每2天一次核酸检测。
  “战时”:
  (1)多方联动保畅通。一是对可能出现的人员短缺、物资运输不畅等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港、货、船、代、引各方协调联动,全力保障港口畅通运转。二是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港口企业应提前安排作业人员进驻港口,充实作业人员和专班人员,保障港口正常运转。三是协调地方联防联控机制为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港口作业人员通勤提供必要保障,并对港口物流相关方保障通行。
  (2)加强专班管控。港口企业、引航站应按属地要求落实疫情期间专班管理工作。
  四、舆论宣传与培训教育
  平时:
  (1)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工作群、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画等媒介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开展培训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了解掌握消毒等防疫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以及应急处置要求。
  “战时”:
  (1)规范信息发布。任何疫情消息发布,均须属地联防联控明确后,方可对外发布。
  (2)造浓社会氛围。通过布设横幅、海报、LED屏等标语信息,动员引导群众发挥抗疫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3)加强舆情正面引导。通过广泛宣传报道疫情防控工作成效、亮点和一线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掌握舆论主导权。
  (4)舆情处置。通过对涉疫敏感舆情信息发现、研判、交办、反馈、倒查、督查的全链条闭环处置模式,及时妥善处置舆情风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落实部门疫情防控职能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绷紧“战时”之弦,全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和运输物流保障。
  (二)加强舆情监测。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跟踪管理,及时估好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
  (三)“平战”有机结合。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适时调配相应岗位和队伍,加强日常值班值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确保平战有机结合、高效转换。
  (四)中心内部“平战”工作机制按照《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闽泉港〔2022〕1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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