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福建交通廉政专题(已归档) > 工作与调研
会上,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陈善凤从修订的背景、特点、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帮助、引导与会的厅党组成员、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条例》。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祥谈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修订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自觉做学习贯彻表率。带头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模范遵守、严格执行纪律,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要精心组织,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学习研讨、专家评论解读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党建检查范围,对贯彻执行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四要准确把握纪律建设要求,以严明纪律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六大纪律的规范和执行。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特别是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治理交通运输系统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交通运输系统的执行。(驻厅纪检组)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0000018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