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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机关连续第四届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8-06-12 16:0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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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省委文明办通报了我省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厅机关再次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厅机关连续第四届获得表彰。

  2015-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取得丰硕成果。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通报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共有8个单位榜上有名,分别是:厅机关、省高速公路公司、福鼎汽车站、龙岩市公路局、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省高速南平管理分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公路管理局和厦门公交集团被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厅直机关党委 陈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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