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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家乡情·幸福路”福建省建设“四好农村路”典型事迹画册编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1-09-27 17:4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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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做好“家乡情·幸福路”福建省建设“四好农村路”典型事迹宣传活动,我厅需要编制典型事迹画册,现就画册设计印制进行比选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二)项目名称:“家乡情·幸福路”福建省建设“四好农村路”典型事迹画册编制

  (三)项目地点: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

  (四)本次采购需求情况:

  1、画册设计及印制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2、参与比选供应商所报价格需包含税费、设计费用、印刷费用及市内运输费等相关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确定好的文案,进行排版设计,并修改设计方案至甲方签字满意为止。

  4、供应商需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画册设计打样稿实物一份,如打样稿不符合要求将取消中选资格。

  5.供应商印刷前先将打样稿交予甲方审核,甲方应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打样稿承印,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6、供应商需在中选通知后提交履约保证金5000元,如所供印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选资格。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保证金。

  7、本比选文件所提供的设计页数为预估数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后,印刷页数误差在20页以内(含)报价不变,在21-50页的,每页按报价总价/页数的单价增减费用。

  (五)供货期限:打样稿经通过后5日内印制完毕(包含节假日),并全部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处。

  (六)支付方式:画册验收后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且确认画册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采购金额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报价需提交资料

  1、参选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表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件(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登记经营者参加比选活动,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3、承诺函;

  4、报价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三、最高限价:5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yst.fuji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价时间、地点

  1、地点:参选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1份至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508房间。

  2、报价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上午9:00—11:00,15:00—17:00

  3、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91-87077179;

  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077600。

  五、定标方式

  最低价成交法。

  附件:画册设计及印制报价清单报价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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