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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0-02-14 08:1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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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3号),财政部下达我省2019年车购税补助地方预算(第九批)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资金计900万元已由省财政厅安排下达相关设区市财政局。现将该批次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计划下达你中心,其中:福州市20万元、漳州市40万元、泉州市20万元、三明市410万元、南平市275万元、龙岩市115万元、宁德市20万元。

  请你中心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路网结构改造及灾毁保通重建等工程)补助政策及计划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闽交建〔2017〕60号),组织相关地市公路部门开展项目实施,并敦促相关地市交通局组织本市公路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做好资金请款和使用。同时,请你中心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收集建立补助项目资金使用台帐。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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