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交通要闻 > 工作动态

省政府赋予自贸试验区10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9-01-21 16:12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前,省政府出台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六项措施,明确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6个部分112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共10项,具体是: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机构资质认定(含2个子项);

  自贸试验区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海西网高速公路及跨设区市的普通公路);

  自贸试验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1000吨级以下内河泊位、3000吨级以上沿海泊位);

  道路客运班线审批(含3个子项);

  省级及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含2个子项);

  省级及省级以下审批、核准、备案的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含2个子项);

  政府投资省级有关部门审批的航道(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含2个子项);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核发、变更、延期(含3个子项)。(厅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