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表示,将积极推进港口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和港口资源优化配置,2019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全省港口运营企业管理一体化。
此前,2017年6月,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无偿划转所持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给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称,重组后的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将借助其福建最大公共码头经营人的优势,以整合港航公司为开端,加速推进福建港口整合工作,打造以“港口为龙头,立足福建、布局两岸、辐射一带一路”的大型现代港口服务企业集团。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港口资源整合,福建省港航局积极落实各大港口“同港同策”。截至目前,厦门港已实现“七项港航政策(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安全监管、引航调度、规费征收、奖励政策、综合执法)”“三项管理政策(人员待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同港同策,并给予漳州辖区“专项倾斜资金”;福州港、湄洲湾港均已在港口规费征收等方面实现“同港同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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