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记者 陈勤思 通讯员 陈娜妍 周清构) 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促进港航物流降本增效,力争到2020年新增可装卸集装箱码头泊位5个、扩建1个,实现泉州港口集装箱通过能力273万TEU,内贸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全省第二;新开辟外贸集装箱运输航线3条,形成泉州与东南亚主要沿海国家的航线网络覆盖。
在鼓励投入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方面,泉州市对2016年或2017年开工建设的能在2020年底前完工并经验收的公共码头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且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万元;对2018年起新开工建设的公共码头基础设施,按施工合同金额的1%给予补贴,并按开工建设后先兑现30%、完成进度一半后再兑现50%、交工验收后兑现剩余20%的补贴总额。
在鼓励组织货源从泉州港口进出方面,《意见》特别提出,对承揽由泉州港口进出的海铁联运集装箱的货代企业,按省内200元/标箱、省外500元/标箱进行补贴;对码头与铁路站之间驳运的海铁联运集装箱,按150元/标箱进行补贴,助力泉州港口打通疏港铁路“最后一公里”。
此外,新增到港澳台或菲律宾航线的,将获奖励200万元。新增其他外贸集装箱航线的,第一年奖励200万,第二年完成量不少于4000TEU的,继续奖励250万元,第三年完成量不少于5000TEU的,奖励30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新增一条外贸航线连续经营三年且达到相应指标,则总共可获7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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