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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省补标准

省级重点扶贫县每公里补6万元
来源:中国交通报 版次:第02版:要闻 时间:2019-08-12 16:1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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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廖丽华 通讯员 邱慧芳)  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修订后的《福建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明确采用“项目库管理、年度计划清单、完工核销结算”的计划管理模式,调整省补标准,按照省级重点扶贫县、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三类,分别按每公里6万元、5万元、4万元标准补助。
  在计划管理方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实行切块下达资金及对应任务,其中车购税资金分县下达、省预算补助资金分地市下达;明确申请计划项目条件,即项目应完成设计批复,同一路线同一乡镇内的路段在项目库周期内原则上仅安排一次补助计划;简化计划调整程序,由县交通运输局选择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替换,原则上需满足“年度任务不减少、年度下达切块资金足额消化”。
  在资金管理和核销方面,区分两类资金渠道,车购税资金按相关规定拨付,省补资金按“计划下达时预拨60%、完工结算”方式拨付;明确市级完工随机抽检项目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0%,对重大缺陷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车购税项目完工时,以县为单位,按“多收回、少不补”原则进行核销;对进展滞后、未完成年度任务、延迟核销比例超过20%的地市,省交通运输厅将采取约谈、绩效扣分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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