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妍洁 通讯员 郑梅娟)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出台举措,为公路、水路规模以上货物运输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营造更有竞争力的货物运输发展环境。
道路货运方面,漳州将对符合条件且年度缴纳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通行费总额10%的奖励;对规模以上货运企业新增国六标准重型车、牵引车等营运货车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购置营运货车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每车按同期LPR贷款利率的30%进行贴息。
航运方面,漳州将对港口较上一年度业务增量部分、漳州辖区港口进出货物、经漳州或厦门铁路站点进行集装箱转运的业务给予奖励;对开展主营业务满一周年以及符合条件新增运力的港口航运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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