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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乌龙江大桥以上至水口河段)施工的航行通告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8-11-29 15:0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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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地海航告〔2018〕22号

  因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乌龙江大桥以上至水口河段)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期间过往船舶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施工地点:

  (一)猴山疏浚区:航道内闽干36#灯浮上游100m,下游300m。具体地点为下列四点所围成区域(26°14′47.27″N,118°52′12.45″E;26°14′47.59″N,118°52′20.8″E;26°14′31.32″N,118°52′21.43″E;26°14′47.30.88″N,118°52′13.41″E)。

  (二)闽清疏浚区:航道内闽清大桥上游1km,下游500m。具体地点为下列六点所围成区域(26°12′56.62″N,118°52′41.96″E;26°13′1.05″N,118°52′47.73″E;26°12′46.72″N,118°53′3.91″E;26°12′32.24″N,118°53′24.12″E;26°12′26.1″N,118°53′18.96″E;26°12′39.53″N,118°52′58.21″E)。

  (三)上岐疏浚区:航道内金钟阁1km,下游200m。具体地点为下列四点所围成区域(26°12′55.75″N,119°2′34.96″E;26°12′36.64″N,119°3′11.26″E;26°12′28.22″N,119°3′5.82″E;26°12′47.33″N,119°2′29.51″E)

  (四)南港疏浚区:航道内橘园洲大桥以下至浦上大桥下游2km处。具体地点为下列十点所围成区域(26°3′18.4″N,119°13′7.2″E;26°3′18.21″N,119°13′17.2″E;26°2′27.12″N,119°13′16.78″E;26°1′21.67″N,119°13′56.76″E;26°1′5.4″N,119°14′10.58″E;26°0′48.53″N,119°14′36.4″E;26°0′41.84″N,119°14′30.91″E;26°0′59.27″N,119°14′4.27″E;26°1′18.72″N,119°13′46.77″E;26°2′26.74″N,119°13′6.66″E)

  三、施工内容:疏浚工程。

  四、施工单位: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及锚地部分)项目经理部。

  五、施工船舶:仓鸿采1133、闽福州货0165、闽福州货3156。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单位和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在施工水域明显处设置有关警示标志,显示号灯、号型,应服从当地海事部门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业期间,途经施工作业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施工作业水域追越或齐头并进,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三)施工作业单位和船舶要做好防污染措施,严禁随意向江中倾倒废弃物、污油等;并于施工结束时,及时清除留在施工作业水域的水上水下碍航物,确保通航安全。

  (四)凡遇台风、洪水、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禁止施工作业。

  (五)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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