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库〔2017〕2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变更账户开户银行事项的复函》(闽财库便函〔2019〕11号),经研究决定,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将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资金存放银行账户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的财政性结算资金和实有资金存放银行账户进行择优选择。实有资金主要是货物港务费及引航费等事业费收入,目前资金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左右。
选择方式: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参与投标银行中按照评分排名依序选择,若有同分情况,进行抽签决定。
参与投标银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在福州市设有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分行或支行。
(2)应持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应具备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
(4)应具备跨行办理工资发放业务的条件。
报名及资料获取: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各家银行,请投标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相关证明,于2019年5月10日8:30至2019年5月10日11:3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六楼财务处领取相关材料,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参与投标银行应于2019年5月20日8:30至2019年5月20日11:30(北京时间)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财务处,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注意事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网站同步发布。每个参与投标银行限壹家机构参与。评选结果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网站同步公告,并书面通知中标银行。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2019年-2021年。若财政性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或银行违反相关协议条款,公告人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公告人: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联系人:陈灵海
电话:0591-87850917
传真:0591-878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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