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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本网站 时间:2021-08-17 16:2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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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省政府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安委会部署要求,为高质量编制符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的“十四五”安全应急规划,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需求:对接《福建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衔接《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这两项规划尚未印发)。一是要分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二是要提出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期间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三是要研究规划任务,初步围绕交通运输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提升尽职履职能力,加强双重机制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破解难题能力,加强装备设施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科技建设、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队伍实操能力,加强融合共享建设、提升省际合作能力”等10项任务提出我省对接落实措施。四是要提出落实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任务的保障措施。

  三、最高限价:7.22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yst.fuji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获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17:3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交通运输厅1105室安监处。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整体密封后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接受。

  (三)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1。

  八、采购项目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项目总体时间原则控制为3个月内,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月;其中收集资料、调研应于2021年9月15日前基本完成;2021年9月30日前形成规划文本初稿,经厅安监处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后,10月10日前形成规划文本送审稿。同时,按照《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调整和完善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

  (二)项目验收要求

  提交项目送审成果后,报经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成果须经省交通运输厅通过或正式印发。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完成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文本初稿后经厅安监处初审后,我厅收到供应商开具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规划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后,我厅通过或印发规划文本后,收到供应商开具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下的50%。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

  九、比选方法

  1.厅机关政府采购小组成立项目比选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比选,以最终得分确定中标单位,比选评分表见附件2。

  2.比选时间: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9:00。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077715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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