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902-2021-0075
  • 文号: 闽交建〔202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1-04-0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淘汰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1-04-04 15:2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指(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省交通造价站: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9号,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我厅组织开展淘汰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范围内开展淘汰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学习宣传《目录》要求全面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停止或限制使用《目录》所列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同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的突出问题,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保障条件,推进公路水运建设科技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分工

  我厅统一组织推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按以下分工推进各项工作。

  (一)按职责或管辖范围具体负责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开展《目录》宣贯对照《目录》开展摸排、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辖区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开展《目录》执行情况督导,收集汇总各自领域的工作情况和建议。(责任单位:省高指、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牵头,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市高指、沿海各港口中心(局)落实。)

  (二)《目录》行业指导和政策解读工作,收集汇总全省工作情况和建议,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质安中心。)

  (三)配合做好相关配套定额指标制定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造价站。)

  (四)开展《目录》宣贯和贯彻落实,对照《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牵头,项目参建单位具体落实。)

  三、实施步骤

  根据《目录》的实施期限,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单位各部门、各公路水运工程组织宣贯《目录》有关要求,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按职责或管辖范围组织开展《目录》执行情况的摸排工作,督促各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对照《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并汇总各辖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摸排、自查自纠情况。

  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全面停止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本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对所辖所属公路水运工程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发现违反本《目录》行为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同时梳理《目录》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关建议。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1日至12月31)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督查情况和收集到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完善《目录》及相关工作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推动《目录》管理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目录》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对从源头降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意义重大。各级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具体安排,加强政策宣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自查督查,落实政策要求。一是各公路水运项目对照《目录》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表见附件2、3),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落实《目录》要求,明确禁止或限制使用淘汰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淘汰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大力推广科研创新成果,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二是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市高指、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应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公路水运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日前将宣贯、自查自纠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4),按行业报送省高指、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三是省高指、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应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对《目录》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督查于8月10日前分别将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目录》宣贯和执行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汇总(汇总表见附件4

  (三)加强分析总结,提升工作成果。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分析、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推进《目录》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目录》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推动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取得成效。

  联系人:厅建管处 杨连凯,电话:0591-87077125,186*****238,fjsjttjsc@126.com传真:0591-87500866,电子邮箱:(或个人内网信箱)。

  附件:1.《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9号)

        2.《公路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执行情况自查表

        3.《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执行情况自查表

        4.《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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