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901-2021-0084
  • 文号: 闽交建函〔2021〕3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1-04-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0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29 00:0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招标流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建议》(2021100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依法应当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已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五个环节全部采用线上电子化方式,过程可监控、管理可塑源,并从廉政风险防控、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信用监管体系、专家管理等方面入手,构建招投标长效常治理的制度机制,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一、关于“规范项目的指标设置”。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里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全面简化资格审查条件,淡化企业、人员业绩要求,取消无实质性内容的资格条件。无大型结构物等技术简单的公路、水运工程,取消企业、人员业绩,只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满足相应要求即可;二是印发并不断完善省级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评标办法等,确保全省招投标规则统一,规范指标设置。

  二、关于“各级政府纪检部门或相关部门主动介入一些大项目的招投标,严查是否串标、围标,卖标行为,内外勾结等”。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减少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接触;二是范本在入围、投标标段分配、评标基准价计算等环节设置大量随机措施,极提高围标、串标的难度;三是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跟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将三者一致者识别为围标、串标行为,否决投标条件并没收保证金,同时监督部门依法启动行政处理,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四是公开招标信息、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投诉处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五是监督部门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开展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投诉处理、合同备案审查等工作,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行政监督;六是与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等其他七部门联合出台《打击整治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强化招投标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

  三、关于“允许多家企业联合投标”。我厅组织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允许“联合体投标”,未作限制。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

  四、关于“指定无关的第三方评标机构进行评标,第三方评标机构通过抽签随机选出,或由上述监管机构通过跨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评标委员会专家均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执行,评标专家从交通运输部或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 系 人:林俊评

  联系电话:0591-8707751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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