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2-0037
- 文号: 闽交建〔202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2-02-08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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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国通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运输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涵交(2021)罚字001号)认定你司在参加莆田市公路局涵江分局桥梁监测项目电子投标时,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情形,视为你司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
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闽交建〔2021〕23号)附件2第三点第1款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对你司普通国省道养护类别信用等级直接考核定级为D级,年限为2年,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计。
请你公司引以为戒,增强诚信意识,规范投标行为,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87077124,87500866(传真)。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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