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内河船舶检验规则(2024)》(2024年第7号公告),规定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制度性要求,旨在明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基本制度,确保内河船舶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促进航运业和造船业健康有序发展。《规则》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
《规则》适用于航行于我国内河水域以及河海交界区内相当A级航区水域船长5m及以上中国籍内河船舶,包括新船和现有船舶。其内容涵盖检验类型检验范围、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证书格式等内河船舶检验适用的检验要求,优化了船舶检验制度,新增远程检验、型式检验等规定,补充帆船、木质船舶、空气动力船等新船型的相关检验要求。此外,还纳入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成熟经验,对300总吨以下的干货船(不含运输危险货物船舶)、20米以下普通船舶可免于第一个换证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验,有力提升船舶检验便民利民水平。
下一步,省地海中心将做好新《规则》培训宣贯工作,为我省内河船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作者:徐虎,施振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