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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3-01-30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省交通运输党组统一部署,20225106月10日,厅第巡察组对省公路中心党委开展巡察,并于85日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21项61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后,省公路中心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厅党组反馈意见,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成立了中心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直接抓、抓具体,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监审部门监督推进”的责任机制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机关各处室设立联络员,推动具体工作开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1次办公会部署安排整改工作、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讨论整改进展情况。中心党委强化压力传导,班子成员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299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作深刻剖析,带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措施。针对巡察反馈61个问题制定了129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每周四定期报送《巡察整改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进度表》,展卷作业,挂图作战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处室及时督促提醒。

(三)切实整改到位。中心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工作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推进,能立行立改的迅速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坚持源头解决问题,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确保巡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抓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常治长效,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先后修订完善27项相关制度、2项技术标准化指南、1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相关问题追责问责7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

(四)化整改成效。中心党委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相结合,强化集中整改,有力推动单位全面建设取得更大更好发展。2022年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1.03亿元,年度计划5.2%,同比增长3.0%,稳经济促发展作用明显,并高质量承办全国“四好农村路”视频会,中心获评省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等。

二、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省厅第巡察组反馈21项61个问题,已完成55个,基本完成3个,正在按计划推进3个(其中:2个将在2023年完成、1个将在2025年底前完成)。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的不够

1.1中心党委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份开始,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中已增加个人自学专项内容,并列出具体学习篇目。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研讨,8月9日、10月13日中心组学习组织2次专题研讨,共有9人次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1.2未按要求认真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未能按要求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闽路党〔2022〕26号)。二是中心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月份以来中心党委会先后6次“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论述,以及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等,各党支部也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部理论学习“第一主题”。

2.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不够。

2.1普通公路网络布局还不够均衡,普通国省干线路况水平下行压力增大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2.1.1关于普通公路网络布局还不够均衡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目前已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已起草省级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指导意见,为下一步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做好准备。二是结合半年度现场督查评估工作,开展在建普通干线公路项目从业单位履约情况(包括现场质量情况、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情况、监理报告真实性及实行旁站情况、从业单位或人员挂靠情况等)的“双随机”检查工作;2022年8月29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推进调研的通知》(闽路办建函〔2022〕17号),9月组织完成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建设滞后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关注等项目的现场专项调研工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大多提前完成。

2.1.2关于普通国省干线路况水平下行压力增大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召开专题会(闽路专会〔2022〕134号),研究省级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库构建。二是2022年8月印发闽路养〔2022〕35号,开展2022年度全省路段检测,并依据PQI值、优良路率等因素对全省路面养护情况进行监督考评。三是对已建成通车路段,已要求各地综合路况实际,建立健全预防养护、修复养护、路面改造相结合的路况提升综合处治方案,积极推行裂缝修补、错台处置、薄层罩面等路面精细化养护,促进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值的不断提升。四是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考虑相关养护资金需求,测算上报2023年计划项目测算补助资金。

2.2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

2.2.1国省干线建设任务滞后于序时进度或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方面。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建设任务。截至12月底,国省干线建设任务均超过序时进度:开工项目52个约409.0公里,占年度开工目标(300公里)的136.3%;在建项目140个约1273.7公里,占年度新改建目标1000公里的127.3%;完工(或待交工验收)项目31个约228.0公里(含完工结转项目6个45.2公里),占年度完工目标(150公里)的152.0%。

2.2.2普通公路涉及的两个交通强国试点任务进展还不够理想方面。

整改情况:(1)推动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一是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正根据各试点单位季度任务计划,按季度节点跟踪推进。二是结合月度民生工程进展通报,督促提醒各地盯紧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三是2022年9月召开季度分析推进会议,专题研究试点进展、阶段性成果及面临的困难和下阶段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四是目前泉州市《完善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机制》、厦门市《简化农村公路项目审批机制》、永安市《智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福安市《完善“路长制”和乡村专管员运行体系》等9个子项目已完成,其余养护成本及定额、美丽农村路(养护提升)评价等子试点正加快推进中。(2)推动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一是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标准化水平提升试点项目方面,已形成普通公路建设标准化系列指南丛书意见征求稿,正在修订。二是正在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建设标准化水平提升试点项目进一步调研相关工作;水泥混凝土路面全寿命周期建设养护技术研究方面,已完成2个子课题阶段性成果评审会。

2.2.3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推进略有滞后方面。

整改情况:截止12月底,累计在建项目34个约413.5公里,其中完工项目9个约97.2公里;尚有9个项目约141.1公里未开工。下阶段,中心将针对推进困难的乡镇便捷通项目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3.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有差距

3.1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还不够有力普通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普通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项目及监理服务于9月签订合同并开展建设,数据填报等模块总体建设完成,已通过系统上报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数据,目前系统已具备相关功能,满足部考核要求。

3.2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3.2.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内控管理制度规定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2年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内控管理制度》(闽路建〔2022〕13号)修订,并予以印发。二是完成2022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方案,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在半年度、年度信用考核工作使用。三是每次信用考核出发前,召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动员部署暨廉政提醒专题会议。

3.2.2.未对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公示申诉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完成印发《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2022年修订)》(闽路建〔2022〕14号)。并正式行文向省厅提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建议(办公报告〔2022〕181号)。

4.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尚待完善

4.1配套管理制度未能及时更新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出台《福建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闽路养〔2022〕38号)、《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内部工作规则》(闽路养〔2022〕40号)。二是2022年10月出台《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接养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内部管理工作规则》(闽路办养函〔2022〕55号)。

4.2抽查审核要求不够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出台《福建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闽路养〔2022〕38号)。二是10月专题会议通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闽路专会〔2022〕130号)。三是10月专题会议通过《农村公路省级专项抽查内部工作规定》(闽路专会〔2022〕137号)。

4.3约束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大农村公路抽查发现问题处罚力度。(1)推动震慑力方面:①8月下发通报(闽路办农函〔2022〕21号)督促个别县针对省厅巡察组发现省补养护工程相关问题加强整改;9月29日收到福州市级行文报送的永泰整改意见。②9月上旬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公路车购税项目“回头看”抽查。③10月中旬配合驻厅纪检组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项监督,对包括养护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监督。④20229月开展2022年度路面改造项目质量和数量抽检,落实考核制度;9月开展2021年度危桥改造等“回头看”、桥梁基础信息抽查专项行动,强化桥梁监管,针对抽检抽查发现问题将提请省厅给予相应处罚。(2)提高制度约束力方面:对《福建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加大处罚修订建议,10月报厅提请启动修订工作。目前中心已完成制度的修订起草,并已报厅。二是强化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的监督考核。(1)已完成2021年度路面改造项目质量和数量抽检,落实考核制度,8月完成路面改造工程质量抽检评定与检查服务项目验收(闽路专会〔2022〕102号)。(2)已印发《福建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闽路养〔2022〕38号),明确养护工程全流程管理。10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养护工程完工项目核销结果(闽路专会〔2022〕138号)。(3)已制定日常养护省级督导制度,截至10月21日,2022年已开展2次日常养护省级督导,并进行全省通报(闽路办养函〔2022〕22号,闽路专会〔2022〕138号)。三是积极发挥信用考核作用。修订印发2022年版信用考核细则(闽路建〔2022〕14号),对半年度信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闽路建〔2022〕16-24号)。

5.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还待提升

5.1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1月收到省厅下达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中心对照处室职责分解下达安全目标责任。二是2022年10月印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计划的通知》(闽路办安函〔2022〕23号)。三是2022年8月印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第三季度综治、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的纪要》(闽路专会〔2022〕87号)。四是2022年9月编制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初稿,11月专题会议通过,将中心应对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纳入预案。

5.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5日以来,先后5次在内网发布门户网站信息表述不准确整改和规范信息发布要求的通知。二是9月8日中心办公会议上对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要求。10月专题会议审议修订《中心门户网站管理办法》(闽路专会〔2022〕141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审核把关。目前门户网站表述错误信息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1重要制度未及时组织修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结合实际修订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闽路党〔2022〕24号)。二是2022年8月5日至10月底,先后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省级审核报送工作细则》等7项规划方面工作细则、《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5个财务方面制度办法、《中心印刷管理办法》等8个后勤方面制度、《离退休党支部返还党费使用办法》等2个老干工作方面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化指南及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修订印发中心行政工作规则(闽路办〔2022〕11号)、党委工作规则(闽路党〔2022〕47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闽路党〔2022〕50号)。

1.2未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对原未备份的《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两份规范性文件完成备案(闽路党〔2022〕36号)。二是10月对新修订的中心党委工作规则(闽路党〔2022〕47号)按要求进行备案(闽路党〔2022〕49号)。

2.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不够到位

2.1党委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主题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2022年8月起,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均已履行签批手续,并于10月份印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闽路党〔2022〕36号)。二是自2022年8月5日以来,制定党委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等党内文件31份,均呈送主要负责人签发。

2.2对中心党委会议、办公会个别议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建立党委会议和办公会议的上会议题审批机制,严格上会议题审批,相关议题均由部门提出,列明上会依据、是否已开专题会或会稿修订等,政治处初审、监审处和分管领导分别提出意见后,主管领导确定是否列入上会议题。

2.3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党委已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中心党委、各党支部和各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二是出台省公路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强化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中心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如分管办公室的中心领导为加强网络意识安全,10月主持修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并自8月5日以来,先后5次督促在内网发布门户网站信息表述不准确整改和规范信息发布要求的通知。四是2022年11月15日召开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布置会,随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督查结果于12月23日向中心党委会报告。

3.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够严实深细

3.1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还存在盲区和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再次修订印发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闽路监审〔2022〕3号),其中:应急管理处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其它处室也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完善。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不定期组织抽查,落实各部门的风险防控。

3.2部分廉政风险事项仍未开展排查

整改情况完成。2022年9月再次修订印发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闽路监审〔2022〕3号),其中:已补充对“四好农村路”危桥改造补助资金审核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其它处室也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完善。

3.3个别处室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召开财务部门会议,对原有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处内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再排查、再审定。二是8月进一步细化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提交监审处。三是9月修订印发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闽路监审〔2022〕3号),已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4.纪检业务基础性工作还不规范

4.1初核归档材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9月将相关的党委会批准同意材料归档入案卷,并举一反三做好相关案卷材料的检查整改工作。

4.2初核卷宗目录与实际归档材料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9月重新梳理核对初核卷宗,对目录与实际归档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立行立改,同时全面排查各类案卷材料,并建立案卷双核查制度,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3批评教育记录表中未见被批评人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二是完成相关案卷的核对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做好相关案卷材料的检查整改工作。

5.预算管理不够科学

5.1预算制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一是2022年8月召开科信部门会议,深入学习《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预算编制相关文件,掌握科学编制预算方法。二是11月专题会议组织采购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心预算编制科学性。(2)严格采购管理。一是2022年8月召开科信部门会议,认真学习财政部74、87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加强招标文件编制规范。二是9月召开科信部门会议,全面梳理科信处内部工作流程,增加审核验收人员,优化工作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2年修订)》闽路监审〔2022〕3号)。三是11月专题会议组织采购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规范采购行为(闽路专会〔2022〕146号)。

5.2预算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普通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项目及监理服务已于9月签订合同,目前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合同款。二是开展2022年度部分发展性项目预算调剂,于10月份调剂了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结转预算资金(闽路专会〔2022〕122号)。

6.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6.1部分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函询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是已建立招标代理惩罚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管理。三是2022年11月2日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学习(闽路专会〔2022〕146号)。四是已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的规范指导,在预算申报时,明确界定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项目《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专题会议的纪要》(闽路专会〔2022〕100号)。

6.2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政府采购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提升严格范执行能力(闽路专会〔2022〕146号)。二是已经制定政府采购项目材料归档目录,统一归档材料的管理。三是由办公室定期通知督促机关相关处室及时移交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到中心综合档案室保管。

7.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7.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于2021年盘点数据,已立行立改,重新调整2021年盘点数据,做到账实相符。二是今后盘点工作在次年1月份进行,盘点结算时间节点统一选取在盘点年度的12月31日,避免造成财务与固定资产数据出入。

7.2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专用设备,已立行立改,将相关设备全部登记入账,并明确保管人,详见附件“国产电脑入账凭证”和“资产台账(国产电脑)明细”。二是对于2022年新增固定资产已按要求及时办理入账,比如8月新增20台黑白打印机(含1台多功能一体机)、10月新增两台电梯。

8.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

8.1机关工会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公路事业中心工会收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强调工作职责,强化财务原始凭证的审核。二是完成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的对账表制作,8月、9月已经登记核对金额,确保账实相符。

8.2机关工会报销签批手续仍然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已对工会业务报销进行分类,按类别分别明确“部门主管\证明人”一栏的签字责任人,审批流程已审议通过。二是对2019年以来原漏签的凭证在“部门主管”一栏完成补审签。三是举一反三,经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

8.3接待费中陪餐人数超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8日办公会议通过,已修订完善接待管理办法,9月以“闽路办〔2022〕12号”文件印发,办公室加强接待审批。二是新办法在“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中增加财务审核,财务处加强报销时原始凭证审核。三是举一反三,经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

8.4将会议费和接待费混淆开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修订并印发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闽路办〔2022〕12号),10月修订并印发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闽路财〔2022〕2号)。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接待费的审批和结算审核工作,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差错。

9.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9.1个别文件制发审核粗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加强文件把关审核,对重要文件在公文流转中,均请相关部门进一步会稿后再经办公室审核。二是2022年8月制定下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闽路党〔2022〕29号),下半年度意识形态重点工作(闽路党〔2022〕33号),9月制定“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方案(闽路党〔2022〕44号),均能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制定。

9.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不够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11月收到省厅下达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中心对照处室职责分解下达安全目标责任。

9.3在带行风、行业党的建设方面指导交流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印发《关于培育2022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的通知》(闽路政〔2022〕3号),目前地市自评推进中。二是年初部署开展“身边的感动我来赞”活动(闽路工〔2022〕2号),9月公布全省公路系统“身边的感动我来赞”活动结果(闽路工〔2022〕5号),全省公路系统选树“争先之星”5个、“养路之星”10个、“驿站之星”3个、“敬业之星”10个。三是下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闽路工〔2022〕3号)。四是2022年12月20日—22日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排下23号)举办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职业技能竞赛。

10.对干部群众关注多、关注度高的问题较真碰硬还不够

10.1对公有住房违规占用问题清理整治不够坚决有力,机关干部职工很关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的整治措施完成相应的整治要求。二是已建立中心公房配租动态管理台账并公示,征求职工意见或建议,向职工做好政策解释。

10.2对社会组织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组织对学会占用房间进行租赁价格评估,已向上级单位行文“闽路办〔2022〕13号”,对学会按照有偿使用办公用房情况报批,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已批复同意《关于同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的函》(闽机管函〔2023〕9号)。

10.3对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整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汇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完成权属备案即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已统一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权属公告,我中心已完成权属备案登记。二是截至9月份,我中心已有7项房产办理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0.4权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张贴警示标志,采取断水断电、锁门等措施,并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二是我中心多次协调台江区法院、街道社区、区房管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督促原有住户搬离物品,11月30日已签署搬离确认,并已正式搬离。三是上报申请红庆新村4号楼拆除方案,已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正在进行拆除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党委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1.1一级带着一级学的氛围还不够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接收2名基层单位年轻干部分别到中心机关跟班学习,9月选派1名机关干部到松溪县交通运输局挂职。二是8-9月份组织5名遴选干部集中培训公路相关业务;10月份组织10名新入职干部岗前培训和基层实践,提高了培训效果;9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骨干参加我省承办的2022年全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视频会,进一步开拓了思路,丰富了业务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10月组织召开《福建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研究成果研讨会,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研讨。

1.2带头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够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9月8日召开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二是加大基层调研力度,中心党委委员先后到全省各地市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2022年结对帮扶活动、省际通道及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调研、乡镇便捷通项目前期工作督导、国道228滨海风景道提升调研、党建工作专题调研。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今年重点推出福建省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考核监督、福建省国道228线滨海风景道、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进度遥感监测服务项目等三个创新项目。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2.1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已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关要求;9月根据领导调整情况印发《中共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闽路党〔2022〕39号),同步落实“一岗双责”。

2.2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和管党治党认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10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和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9月再次修订印发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闽路监审〔2022〕3号),其中:应急管理处已结合工作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

2.3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管理政策。《福建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已提出加大处罚修订建议,并于10月报厅提请启动修订工作。二是加大抽查力度。(1)制定农村公路省级抽查内部规定,规范抽查工作流程及抽查比例,10月专题会已讨论通过。(2)9月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公路车购税项目“回头看”抽查。(3)10月配合省厅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项督查,对包括养护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监督。三是加大处罚力度。8月下发通报(闽路办农函〔2022〕21号)督促个别县针对省厅巡察组发现省补养护工程相关问题加强整改;9月收到福州市级行文报送的永泰整改意见。对类似永泰的此类问题,根据省厅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养护资金拨付报省厅给予相应处理。

2.4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二是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时,采取集体谈、个别谈的形式,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工青妇代表、统战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等也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三是9月底,在离退休老干部读书班上发放并收回37份“征求意见表”,邀请4位老领导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座谈,了解老干部诉求和困难问题。

3.工作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

3.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政治处修订并印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试行)》(闽路党〔2022〕36号),5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政府采购预算超50万元的项目,在内控流程的《招标文件审查结果确认表》中增加一栏“是否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增加把关环节,以确保此类项目的采购必须通过党委会研究审议。

3.2会议决议的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心实际,重新修订《中心容错纠错暂行办法》,9月13日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容错纠错暂行办法(试行)》已于9月22日印发(闽路党〔2022〕40号)。

3.3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人事处召开处务会,组织人事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方面的政策业务,要求准确把握,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11月1日党委会讨论研究2021-2022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人选,列席人员为推荐人选对象执行回避。

4.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

4.1党委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9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围绕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主题,紧扣班子自身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查摆、剖析。

4.2未正确报告落实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14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8月26日集中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规定知识。三是9月印发《关于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闽路党〔2022〕45号)将基层单位及职工群众提出问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均列入整改清单。

4.3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9月9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23日向厅党组专文报送专题生活会情况(闽路党〔2022〕42号),严格落实在会后15天内上报会议召开情况的要求。

5.抓党建工作责制落实不够到位

5.1党建质量管控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修订印发《中心党委工作规则的通知》(闽路党〔2022〕47号)并认真执行。如,作为贯彻厅党组决策部署的全省性工作之一的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下阶段推进方案,10月中心党委会研究审议。

5.2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按照厅直机关党委部署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草拟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初步方案》,初拟了测评办法,拟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评议工作

6.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

6.1 没有落实“坚持支部设在处(科)室和党支部书记由处(科)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要求。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10月13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定,机关党支部也认真组织相关党内法规学习,如第一党支部在10月27日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2个党内法规。二是已经结合工作实际初步制定中心所属党支部调整优化方案。三是厅直机关党委已对中心党委委员增补作出批复《关于省公路中心党委增补党委委员的批复》(闽交直机党〔2023〕2号),中心将尽快完成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工作。四是认真指导机关第七、八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10月13日中心党委会研究审议选举结果后予以批复,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7.基层党组织落实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待加强

7.1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各党支部严格规范组织生活,认真准备相关台账资料。二是根据厅直机关党委11月15日《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心党委12月8日研究审议上报2022年中心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初评结果,待厅组织考核验收。

7.2组织发动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党支部认真督促所属党员开展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二是对机关各支部进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于12月14日在中心内网公告栏通报。

7.3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定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自2022年8月5日反馈以来,各党支部先后召开3次支部大会暨党日主题活动,均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题党日“规定动作”,认真开展为所属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 

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还不够严格

8.1对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时间执行不正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9月6日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化流程》,针对公示环节方面的政策规定,要求准确把握,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

8.2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未严格对照要求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名考察对象已重新按规范要求于11月7日前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二是9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要求,制定标准化格式,要求提任对象严格按格式要求撰写材料,对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把关。

(四)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1.预算监管不到位,未对政府采购滞后项目进行定期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中心监审处在7月11日中心办公会议上通报中心机关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半年度完成情况,并于8月9日、9月16日、10月9日对7-9月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再次通报。

2.未能真正按承诺事项做到监督预算执行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梳理上轮巡察整改承诺事项,将年度预算项目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年度预算项目台账,在6月完成的半年度预算项目对账的基础上,8月、9月在内网发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多次在中心办公会议及内网上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提醒,督促部门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

三、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

1.关于“普通公路网络布局还不够均衡,普通国省干线路况水平下行压力增大”问题。中心已组织完成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建设滞后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关注等项目的现场专项调研工作,完成养护工程项目库构建,开展2022年度全省路段检测,上报2023年预算资金需求,还需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2.约束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中心已针对农村公路抽查发现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开展“回头看”抽查和专项监督,启动相关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成2021年度路面改造项目质量和数量抽检考核,印发《福建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修订2022年版信用考核细则。同时修订起草《福建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已上报省厅,还需持续推进。

3.关于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中心机关各党支部已按照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要求,做好创建自评工作;中心党委12月8日研究审议通过2022年中心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初评结果,但还需以省厅2022年度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验收结果来检验整改成效。

(二)仍需推进整改

1.关于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短板问题。中心党委着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截至12月底,国省干线建设任务均超过序时进度,两个交通强国试点年度任务均已完成。但是,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尚有9个项目约141.1公里未开工。因涉及“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需持续推进和项目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受限,需要在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滞后项目上进一步下功夫。

2.关于“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中心已经按照厅直机关党委部署,草拟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初步方案》,初拟了测评办法,目前还未正式印发实施。

3.关于未落实“坚持支部设在处(科)室和党支部书记由处(科)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要求的问题。省公路中心已制定机关支部调整方案,并筹备开展支部选举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部分处室人员轮岗和年度“达标创星”工作尚未结束等因素,支部调整计划暂缓实施。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进一步调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措施责任人。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整改。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对还未完成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加快推进,逐项逐条落实落细整改工作。对需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不解决问题不销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及时补充完善佐证资料;对已整改的普遍性、反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定期复检,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考验。

三是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抓好“当下改”的举措与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对接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深化“全国四好农村路”视频会成果转化,深入开展新型智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调查研究,推动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标准化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公路信用考核机制,加强普通公路全寿命周期建设养护技术攻关,加快推广“路长制”和乡村专管员的运行体系,抓紧推动普通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普通公路行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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