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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询价的通知
时间: 2025-07-10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拟就“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邀请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询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三)项目内容:“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

  (四)最高限价:50000元(含税)。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如下:

  1.开展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工作:全面查询和检索国内水运工程隐蔽工程质量管控的文献、行业相关规范,选取部分省份典型水运工程项目开展调查与研究,对提出的影像资料采集留存要求开展现场验证。经梳理,提交“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报告。

  2.开展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工作:全面梳理和检索水运工程装配化施工领域的前沿理论、标准规范及典型案例,选取部分省份有代表性水运工程项目开展调查与研究,对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措施开展现场验证。经梳理,提交“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报告。

  (二)服务单位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报告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研究报告。

  (三)服务单位应保证其提交的研究报告内容及其中所引用资料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单位负全责。

  三、参加询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经市场调研,本次采购询价已向三家企业发出邀请询价。凡收到询价通知书,且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二)询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为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机构。

  (三)询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询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承担过公路水运工程相关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务单位需建立项目研究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询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所有询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询价资料”,在询价开标截止时间(7月16日上午9:30)前送至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

  (二)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及报价文件材料:

  1.“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

  2.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投标供应商关联性限制,并提交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参考“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4.本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资料清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职称等)。

  5.承担过公路水运工程相关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是企业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社会团体的,则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供应商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采购人可拒绝其报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七、询价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3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卓女士 0591-87077665。

  八、询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相应公司的询价文件进行审查,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有类似业绩优先入选。实质响应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否则询价作废。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询价文件作废,对恶意低价投标的,将视情况列入中心采购黑名单。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1.“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和“装配化施工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专题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2.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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