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运输概况 行业信息 运输党建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行业信息 >> 运输要闻

厦门8方面37条措施促进物流业发展
时间: 2021-08-16    浏览量:{{ pvCount }}

  近日,厦门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8大方面37条具体措施,以“真金白银”,对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培育一批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对面向全国和区域的营运总部、采购分拨中心、业务单证中心、结算中心的供应链物流法人企业,在厦年物流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递进补差,就高不重复)。而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重点物流企业,则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切实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品牌,培育一批具备较大业务规模、较强竞争力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业务。为了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业务,支持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措施》明确,对邮政快递企业经厦门口岸的出境邮件、快件年业务量首次达到50万件、150万件、300万件、600万件以上,且增长速度超过20%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递进补差,就高不重复)。

  此次《措施》出台,对厦门物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厦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跨境寄递企业的指导,引导物流寄递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拓展海外业务,推进快递出海工程,助力厦门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建设。

  原文链接:

  http://www.xm.gov.cn/zwgk/flfg/sfwj/202107/t20210708_2564504.htm

  (省运输中心法规处 吴斯特 货运处 李捷 厦门市运输中心 李凌云)


[附件下载]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电话:0591-87077761
技术支持:福州达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