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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启用新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
时间: 2024-05-31    浏览量:{{ pvCount }}

  为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数字化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近期,我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6月1日起,将全面启用新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危货运输企业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中使用的传递危险货物特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可实现对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监管。我省自2020年10月实施电子运单管理以来,全省400多家危货运输企业、8000多辆危货运输车辆,累计上传约500万单电子运单,日均上传超3000单。

  此次新版电子运单增加了更为详细的信息内容,如城市配送、多点装卸、运输普货、空车运行和途经省份等,行业管理部门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情况。同时,电子运单数据实现全国范围内实时共享,确保运单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新版电子运单的启用,可有效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切实强化运输过程管控,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实现源头管控。通过运单管理,在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环节强化对企业、车辆、人员资质的审核,对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车辆,不予以装载运输,解决非法托运问题,促进落实托运人源头责任。

  二是落实过程监管。电子运单实行一车一趟一派,驾驶员按照运单载明的时间、地点、线路执行运输任务,并通过手机App将派单、发车、装货、卸货、完成等状态实时反馈到“监管平台”,实现运输全过程监管。

  三是开展事后分析。通过对企业上传的电子运单信息、业务过程数据、卫星定位数据、运政信息数据等的综合比对,分析排查出使用频次低、车均运单少、异常数据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省运输中心货运处 叶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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