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考核大纲》,自2024年10月1日施行。
本次修订,《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保持不变,对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一是进一步明晰考核主体。明确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类人员”考核工作,便于各地操作执行。二是推动减轻考核负担。明确鼓励采用线上考试,通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核的视同通过普通货物运输考核,同一人担任两家及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无需重复参考,分支机构“两类人员”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考等。三是优化调整试题结构。将考核试卷题目明确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并同步在考核大纲中区分不同岗位和业务类型进行组卷,提升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延期、作废、变更等规定。规定考核合格证明到期后,相关人员可申请延期,并完善安全考核证明变更、注销等要求。同时,明确考核合格证明作废的具体情形。五是增加重新参加考核的规定。明确业务领域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考核或申请加试该业务领域的专业试题。六是增加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增加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两类人员”参加考核等情况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对《考核大纲》做了相应调整:一是考核范围方面,增加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业务类型的考核大纲。二是考核内容方面,将考核内容细化为公共和专业两个部分,公共部分主要为通用类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知识等;专业部分主要为本业务类型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实务等。三是试题设置方面,明确试卷题目包括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与大纲保持一致;适当调整了不同岗位人员的试题组成比例,增加了“题型数量及分值说明”。同时,针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2个及以上业务类型的,明确其“两类人员”加试相应业务类型专业试题。
(省运输中心安监处 陈志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