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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函复我中心,同意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5-7号泊位扩能工程开展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规模为:维持通用泊位性质不变,将已建成的5—7号泊位(1万吨级通用泊位),改造提升至 2 万吨级,满足2艘2万吨级船舶同时靠泊,并满足 1000 吨级至2万吨级不同船型组合靠泊要求,设计年通过能力由413万吨提升为448万吨。
项目投产后将满足湾坞工业集中区及周边临港产业发展对港口运输的迫切需求,改善港区港口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宁德港口货物通过能力。
下一步我中心将会同福安市人民政府督促启动该工程前期报批各项工作,推进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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