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第二巡察组向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湄洲湾港执法支队 时间:2025-01-14 09:58
    1月10日,厅第二巡察组向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楠出席会议,并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厅第二巡察组分别向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陈炳生和党支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炳生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厅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港口行政执法职责,“五个在一线”工作法入选交通运输部法制司2024年“四基四化”建设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到位,防范化解风险还不够到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隐患整改复查还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检力量较为薄弱,基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重要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巡察共性问题查摆还不到位。同时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

  黄楠副厅长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要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要契机,按照四个“相结合”即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结合、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结合、督促指导与追责问责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三要统筹推进,以巡察整改助推支队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促进发展统筹结合、一体推进,以巡察整改强化干部政治考察,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陈炳生同志表示,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要求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抓落实、促提升、保长效。一要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第一要务”;二要锁定三份清单,把反馈内容作为“第一靶向”;三要强化跟踪问效,把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作为“第一目标”。

  厅第二巡察组、厅巡察办有关同志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直纪委书记出席会议;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各部门负责人、部分退休老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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