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四起港口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4-07-2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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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案
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完成某项目工程岸线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沉箱安装、部分胸墙施工和回填后方陆域等,使用港口岸线500余米。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案
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该司某泊位工程岸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进行沉箱安装、回填陆域等,使用港口岸线200余米。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福建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某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未对登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案
2024年4月4日,某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安检员未对三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三名旅客直接通过安检入口,存在安全隐患。某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对登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某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福建省某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案
福建省某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该司某泊位工程岸线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围堰建设、回填陆域等,使用港口岸线400余米。福建省某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福建省某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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