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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双随机”抽查公示(港口经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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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企业 |
抽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抽查结果 |
问题及整改意见 |
| 1 |
福建中油油品仓储有限公司 |
港口经营方面 |
2021年6月22日 |
施曲萌、郭芳钻 |
1、港口经营许可及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在有效期内。2、危货作业在智慧港口网站上申报,申报的货种及地点与实际一致。3、未发现超经营范围、超能力靠泊、超量储存情况。4、现场抽查“利华18”,有船舶适航证书及营运证。5、作业委托人与港口经营人为同一家单位,作业前能如实申报。6、有应急预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备案。7、该司未对外经营,因此不存在不正当经营手段。8、有建立统计台账,出入库明细、对账单等,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9、有制定统计制度岗位职责,指定郑勇勇为绵计人员。10、该司无对外收费,因此无公示与收费情况。11、该司有建立货运车辆行驶证与营运证台账,通过核对营运证载重量与提货单,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监管。现场抽查车辆车牌“闽DB7773(黄色)”,有行驶证与营运证,提货数量小于载重量。12、现场查看,车辆装载92#、95#汽油,货物与运单载明的数量一致。13、现场未发现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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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晋江市东石良兴码头有限公司 |
港口经营方面 |
2021年6月24日 |
黄应祥、郑凯萍 |
1、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1月17日。2、检查内业台账,未发现存在超经营范围、超能力靠泊;现场未发现超量储存。3、港口经营人有要求港口作业委托人在作业前如实提供其身份信息以及货物信息。4、企业有应急预案及专家审查意见并进行备案。5、经询问调度人员吴连续,其反映企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公正、准确地开展港口经营业务,未采取不正当手段经营;6、企业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并落实统计质量责任制,以及建立统计台账,但台账不够规范。7、收费标准符合《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要求,并在收费窗口上公示;有公示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代收的货物港务费有表明“代收”,并按要求建立台账;未发现没有足额计收的情况。8、未发现存在强制服务并收费、超出收费公示的范围及标准收费的收费行为,未发现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存在高于收费计费办法的标准收费的行为;有按照正确的收费项目名称开具正式发票,对于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等收费项目有单独计收并开具发票。9、货运车辆具有有效的行驶证和营运证;运单及所装载的货物一致,没有超载;现场没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企业有对超速超载行为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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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泉州东石港务有限公司 |
港口经营方面 |
2021年6月24日 |
黄燕燕、颜春光 |
1.港口作业情况,经检查现场,3#泊位靠泊“新双龙1”船舶,正在卸钢材,查阅水路货物运单和有关材料(船公司盖章)、海事局网站的船舶组织计划,电话联系曹妃甸首钢成品码头人员(03156738188)确定该船船长96.5米,进港时吃水4.5米,载货2245.9吨;经询问公司人员,作业前客户和船方有提供身份信息和货物信息,经查与实际情况相符。2.港口收费情况,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查阅发票NO.00872035,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16.07元/吨,在公示标准范围内。3.港口统计情况,由陈小玲专门负责统计。4.重点货运企业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现场查阅货车(赣C03831)的行驶证,该车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装备质量8805KG,该车装载1卷钢卷,该卷重29180KG,未超载。5.港口应急预案备案方面,查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于2019年10月19日颁布实施,于2019年12月5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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