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指导服务,现对项目费用开展前期市场调查工作,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
二、服务范围
泉州港所辖港口企业18家,其中6家专营危货企业、1家客运企业和9家普货企业、2家兼营普货危货企业。
三、工作内容、成果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安全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客运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福建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规定》等,针对辖区18家港口企业,指导中心开展全面的安全督查(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条件、安全条件、应急预案和安全评价报告核查等)。一是通过现场指导、当场反馈,为中心人员开展高效、规范督查提供指导服务(每家企业安排1~2天时间);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梳理、分类、统计和分析,对企业和监管部门分别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汇总形成检查分析报告;三是根据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出具复查意见书;四是结合本次指导服务的内容和情况实施剖析,对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集中指导培训并考核。
2.应急指导服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泉州港实际,对《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根据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含应急演练方案、专家点评、场地布置、宣传材料印刷),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基于泉州港港口经营人基本概况,开展港口典型突发事件风险辨识与分析,形成报告,并结合中心应急体系,制定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岗位处置卡。
3.现场专家服务
协助聘请港口行业领域专家提供专家服务(具体人选视工作内容另行协调确定),专家服务至少20人次(应为中级及以上),每次1天,费用(含专家费、食宿交通)标准参照闽财行〔2016〕8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成果形式
1.检查分析报告、复查意见书和询问、培训相关材料;
2.《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修订版);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泉州港典型突发事件风险辨识与分析报告;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岗位处置卡。
3.专家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
(三)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持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少于5人,其中至少配置3名高级职称且至少一名注册消防工程师;
3.项目组人员需涉及港口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化工工艺、油气储运等相关专业领域。
四、报价要求
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及要求,确定合理报价,并按照我中心提供的市场调查表(详见附表)列出费用详细构成。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最晚应于2026年5月22日之前以邮递形式寄达。
五、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东海行政中心D幢三楼 邮编:362000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95-22506825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