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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时间:2023-11-03 09:2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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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福建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加强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办法。《办法》聚焦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建设的标准、申报命名、运行管理等,从1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对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更好推动全省各级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办法》明确,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实行主管部门管理的原则,坚持建管并用,要发挥福建作为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承担好全省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了解社情民意、组织调查研究、参与基层实践等任务,教育引导各级机关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办法》明确,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应聚焦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具有强化红色教育、廉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文化传承和展现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生态文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实效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功能,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政治性实践性引领性比较突出、条件比较成熟的单位。 

  《办法》明确,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申报命名,由省直机关工委定期组织实施。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报批、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省直机关工委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调研核验、咨询问答等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经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拟命名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命名授牌。

  《办法》明确,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采取分批申报、分批命名方式,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2年对基地进行一次复核验收,并进行通报。在未进行复核验收的年份由各推荐单位负责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备案。省直和中直驻闽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中央驻闽企业党委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党支部每年组织1—2次到省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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