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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9-12-05 10:1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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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

  (一)聚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打造新型治理体系

  1.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月份印发了《201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分解具体工作分工及具体措施,明确十大项工作任务和66项具体考核评价指标,推进目标责任制。《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送审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已上报省政府,拟于年内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2.依法决策深入推进。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参与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制定和修改论证40余。开展厅本级和厅直各单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如《福建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代拟稿)》、《福建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代拟稿)等合法性审查20余次。抓好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年度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余次,修改合同及文件170余份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全年共举办系统内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参训268人,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85%以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明察暗访,重点督导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和平安交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问题及时查纠。8月份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贯彻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4.争议纠纷妥善化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帮助相对人选择最优维权方式。立案前开展普法教育,促使相对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主动接受处罚。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立案前经说服教育主动自愿撤回申请3件,受理4件,办结4件,经复议维持原行政决定4件;参与行政诉讼应诉2起,开庭前原告主动撤诉1起,经一审、二审裁定驳回起诉1起。向省司法厅报送复议典型案例2例。

  5.法制宣传新颖别致。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组织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新旧媒体双轮驱动,采取“电视有像、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言”的法治宣传模式,扩大宣传面提高关注度。福建省电视台“今日八闽”栏目专题报道龙岩漳平“三走进”路政宣传系列活动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新风采》栏目报道。《中国交通报》报道《泉州公路人探索新模式“吹哨模式”公路保护成合力》,营造了浓厚的爱路护路氛围。宁德周宁公路分局推出“二维码”订单式服务,群众只要扫码就能随时与路政人员预约路政许可服务“订单”,深受群众欢迎。漳州玩转线上宣传,推出手机抖音、火山、快手、今日头条、多闪、腾讯视频、微信群、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小程序同步推送交通法律知识,贴近群众、寓教于乐。三明沙县剪辑vlog展示路政员忙碌的一天,以视频方式发布到微博,让社会公众更直观地认识交通工作。

  (二)聚焦“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新型服务格局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一是审批事项持续精简。今年来,共取消省级和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航道(防波堤)工程项目开工备案等9项事项,下放道路客运班线审批等3项事项,承接交通运输部下放的事项2项,截至目前省级交通审批服务事项减至46项,精简率达74.3%。二是审批流程不断优化。进一步精简优化8项交通运输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其中项目核准前置事项1项,项目开工前置事项7项。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审批权,统一由省高指各设区市执法机构行使,取消大队、中队审核环节。三是工程审批优化提升。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组织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及配套措施,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截止目前,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60%以上,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超过国务院要求50%的目标,改革以来我厅共完成了国高京台线平潭公铁两用大桥上岛段等22个交通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批复、工程竣工验收等审核审批工作。

  2.有效推进“一网通办”。高质量推进“网购式”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企直通车”。完善“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全程网办模式。7月1日,正式上线行政审批在线平台和审批APP,实现省级交通运输事项“掌上办”、“不见面”审批,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简化更快捷。目前该系统累计办件超4300件,网上申报审查率、按时办结率100%。线下监察监管审批服务效能,线上全程公告审批服务事项进展,方便企业和群众实时监督。全程网办事项已达到全厅审批事项80%,网办件数预计可达全厅办件量90%,超目前全省全程网办事项和件数比重22.4%和16%的水平

  3.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认真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准,杜绝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事项“两张皮”。积极配合完成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路施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2件,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37件,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批6件,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17605艘次,从事港口经营资质许可46件,核发船舶安全证书1018艘,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

  4.全面推进“多证合一”。1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福建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实现内河船舶证书“五证合一”。创新建立“一家办理”新模式,变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三家部门“分头办”为“统一办”,跑腿次数由原先的“3+N”趟减少为1趟,办理时限33天压缩至13天,压缩率超60%。在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中配设每艘船舶专属的“电子身份证”即“闽船码”,通过“扫一扫”,船舶概况、船检记录、监管记录等信息“跃然掌上”,实现“一码查验”。

  5.大件运输“提速增效”。一是事项受理统一规范。实施“统一受理、分类审批、自助打证”。鼓励运输企业以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代替车货照片提前申报,办理部门提前受理,接到装车通知后就近安排公路管理部门现场勘验,进一步提高运输服务效率。目前已办理跨省大件运输许可超6000件,按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我省企业在线注册率已达达94.4%,超全国平均注册率61.7个百分点。二是办理期限大幅压缩。将Ⅰ类、Ⅱ类、Ⅲ类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承诺时限3、5、10个工作日。目前非我省起运的Ⅱ类、Ⅲ类大件运输省内办结时间为1.8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我省起运的Ⅱ类、Ⅲ类大件运输全线办结时间为2.9、4.3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实际已分别压缩至29%、21.5%。三是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全面清理跨省大件运输涉企收费项目,如验算费、检测费、未发生实际路产损失的赔补偿费,对经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按照基本费率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全省高速公路共为1396辆次大件运输车辆优惠102万元。

  6.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完成监管事项清单目录动态监管系统信息监管事项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截至目前,我厅向“互联网+监管”平台共录入监管事项180项,其中从交通运输部事项清单中实际认领132项,梳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新增事项48项。行政检查事项194项,行政处罚事项207项,行政强制事项15项,其他事项71项。上述事项数量均位列省直单位第一。全年向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监管数据34417条,交通运输系统现有各类监管平台逐步与省“互联网+监管”互联互通。

  (三)聚焦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新型监管机制

  1.高起点谋划,探索创新亮点纷呈。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中期评估中,我厅取得全国第五名的好成绩。交通运输部《关于反馈“信用交通省”建设中期评估结果的函》中对我省在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和力度、公开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级监管等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给予积极肯定。我厅王增贤总工应邀在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作题为“信用交通引领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厦门港口局领导在会上作题为“信用+港口管理:第三方公益性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典型经验介绍。

  2.高要求落实,制度体系保障有力。年初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信用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9月中旬,与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完成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使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更加科学、严谨,引导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高质量推进,监管应用齐头并进。根据国家和部省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对应的红黑名单,每月将奖惩情况以成效清单形式向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本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共向交通运输部报送联合奖惩成效清单243件。截止目前,我厅已归集行政许可信息46233条、综合行政处罚信息3321950条、交通质监行政处罚信息166条,道路运输信用评价信息9316条、交通建设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等级评价信息5596条,其中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覆盖建设项目1044个、从业企业1677家,从业人员11754名。已向交通运输部报送1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4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39人、归集报送联合奖惩典型案例9个、报送联合奖惩成效清单243条。

  4.高水平推广,诚信宣传呈现新貌。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和“诚信兴商宣传月”,9月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形成了“三个三”工作模式,即:宣传方式“三结合”:将信用治理与诚信宣传、网上宣传与网下宣传、信用宣传与互联网思维结合起来。宣传内容“三公示”:公示行业“红黑名单”、各类信用信息以及联合奖惩的典型案例。宣传紧抓“三引导”:引导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引导信用市场培育诚信文化,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宣传。

  (五)聚焦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打造新型发展环境

  1.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办和国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3月底前推动省委办公厅出台《福建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与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推动构建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运作顺畅、高效协调、队伍稳定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协同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厅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稳妥推进省交通科技发展集团,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资产配置,加强改革工作指导,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3.打造“双随机、一公开”升级版。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的许可事项和经营服务行为实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全省共抽取交通运输市场领域应检查企业户数301家,实际实施检查254家,其中未发现异常的企业共39家,对存在经营违法违规的企业均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13家企业予以处罚并列入异常名录库,通过信用监管的方式予以惩戒,总计罚款6.48万元。抽查结果均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

  8月份印发《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将所有交通运输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都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组织补充完善“一单两库”,按照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开展检查。已集中对40家港口经营和水路运输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港口经营许可证有关资料现场核查;港口经营人、港口服务企业收费公开与经营合规性检查;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责令不合格的被检查企业限期整改。

  4.开展“百项办事堵点”疏解行动。8月5日-9月3日在厅门户网站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难点问题”征集一是发布《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的通知》,将公众使用频率居前或者年度颁发量居前的证照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窗口受理收件时,申请人可免于提交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对确需纸质材料存档的,由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二是强化便民利企,完善“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全程网办模式,省级审批证照文件免费快递送达。企业和群众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提升公众获得感。

   5.深入开展全省公路治超工作。以推进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为主线,采取政策引导、科技运用、源头治理、失信惩戒、明察暗访等措施综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完成《福建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资金省级资金补助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草案)》《福建省<公路安保条例>第六十六条实施细则(草案)》等文件起草、修订。3月18日,省交通执法总队与省交警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普通公路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的通知》(闽公交警综〔2019〕23号),指导各地市加快推进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切实解决我省执法力量不足、科技运用水平不高等问题。

  存在问题: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总体水平对标一流省份仍有差距;交通运输法治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需要持续优化等,需要我们进一步正视和重视,在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中有效解决。

  二、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工作计划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权力。一是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进一步优化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审批流程,推动建设完善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库。推进完善超限检测站称重系统、路面外廓尺寸自动检测系统建设。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流程一体化的交通政务智慧平台,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建设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放管服”一体化平台。夯实行政审批系统功能,完善具备各地市接入平台的能力试点推进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推进行业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进《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和《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出台、《福建省航道条例》《福建省港口条例》修订工作取得新进展

  2.积极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工作机制,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考评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探索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机制

  3.全面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学法和法治培训工作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人大、政协、社会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机制和行政问责纠错机制。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并落实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研判机制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与发布机制。

  4.严格规范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文书质量,提高考核结果运用效果。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建立交通系统公职律师库并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持续开展交通执法军事化培训

  (三)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征集、评价、监督和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共享信用信息,深入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二是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梳理完善交通运输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做好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归集及报送工作。三是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运用信用综合评价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推进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信用信息的覆盖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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