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平潭海峡公路大桥
敷设高压电缆桥梁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福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平潭海峡大桥变更设计审批的请示》(榕交建〔2009〕6号)收悉。平潭海峡公路大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别已经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7〕468号、省交通厅闽交建〔2007〕118号批复。为了解决平潭县进出岛输供电通道问题,根据省重点办有关协调平潭海峡大桥敷设220KVA过桥高压电缆问题的会议(省重点办专题会议纪要〔2008〕27号、〔2008〕48),平潭海峡大桥需按敷设220KVA过桥高压电缆预留电力通道。由于敷设过桥高压电缆将对桥梁结构、部件产生影响,为此需对大桥进行相关变更设计。
2008年6月19日,省厅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平潭海峡公路大桥敷设高压电缆桥梁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会,对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了纪要(闽交建〔2008〕89号),原则确定了变更方案。根据审查会有关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修订,经审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交通运输部有关设计规范和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现将变更设计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施工图变更设计是在省重点办有关协调会确定的两回220kV高压电缆分别布置在大桥箱梁两侧外壁、用钢支架承载高压电缆的敷设方案基础上提出的。变更方案依照了上海同济桥梁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提供的《平潭海峡大桥过桥高压电缆敷设方案大桥风荷载数值模拟研究报告》,并在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提供的电缆敷设(含支架架设)所增加永久荷载、施工荷载以及风荷载模拟研究数据的基础上,经计算而提出,结构分析符合相关要求,为此原则同意该变更设计。
二、本施工图变更设计事项包括:
1、7#~9#和59#墩共4个桥墩,桩基础由4根φ200cm钻孔灌注桩变更为4根φ220cm钻孔灌注桩,相应承台进行变更,桩基础嵌岩深度增大;
2、21#、51#和52#墩共3个桥墩,桩基础由4根φ220cm钻孔灌注桩变更为4根φ250cm钻孔灌注桩,相应承台进行变更,桩基础嵌岩深度增大;
3、19#墩桩基础由4根φ250cm钻孔灌注桩变更为6根φ250cm钻孔灌注桩,相应承台进行变更;
4、59#墩墩身由实心墩变更为空心墩。
5、增加全桥防雷装置设计。
6、按照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提供的预埋件施工图布设电缆桁架架设预埋铁件。
三、本桥施工图设计的其余内容,包括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平纵设计、桥型设计、结构设计、耐久性设计、防撞设计、接线工程设计、附属工程设计等,均仍按原施工图设计批复执行。
四、经审查,本大桥变更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为115059.2872万元,与变更前比较,因变更设计而增加的预算费用为1340.9335万元(含变更设计费150万元)。具体预算分项指标详见附件。
请你局据本批复,督促项目业主协调好因变更而产生的施工衔接问题,减少变更对工程工期、投资的不利影响,切实推进工程实施进程,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
附件:平潭海峡公路大桥敷设电缆变更设计预算调整审定表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建设 公路 桥梁 设计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重点办、省电力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省电力设计院。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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