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仁智) 记者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2月1日起实施。厦门市成为福建省首个实施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全部为纯电动车型的城市。
《办法》明确,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必须采用纯电动车型,车辆轴距需不低于2650毫米,同时不再要求车辆的纯电续驶里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
为稳妥推进网约车纯电化,在《办法》施行前已在厦门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在经营期限内仍可继续运营,但退出运营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办理。目前厦门市在营网约车约3万辆,其中1.6万多辆为纯电动车,纯电动车占比达53%。未来,厦门市将完善充电设施,为推广使用纯电动车奠定基础。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0000018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