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8月13日电(张萌) 12日,《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实施。据悉,该《办法》公布了首批共计25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输等领域。
据介绍,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时常会遇到一些违法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案件。该《办法》实施后,不仅可以让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市的执法水平,从而促进当地交通运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办法》,今后,客货运经营者如首次发生未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且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调查核实后,将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率先在福建省提出,并建立包容审慎免罚的执法机制。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落地实施后,将在道路运输和公路路政执法等方面,配套相应的责令整改、指导、告诫、约谈等柔性监管措施,同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督促执法人员尽职履责,依法依规作出免罚决定。一方面体现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打造人民满意交通的信念和决心,另一方面为厦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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