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出台《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扶持政策》(简称《政策》),从今年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集装箱码头企业进行扶持,每年最高将发放6000万元政策资金大礼包。
泉州市将着力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应,对集装箱码头企业进行扶持,由码头企业统筹使用奖补资金,重点用于鼓励集装箱货源汇聚、拓展内外贸集装箱航线、发展集装箱运输等业务,推动形成集装箱吞吐量、航线扩展、港口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提升泉州港口运输服务竞争力。
根据《政策》,在鼓励集装箱货源汇聚方面,对港口集装箱重箱箱量、中转集装箱重箱箱量、本港非中转集装箱重箱增量、海铁联运集装箱重箱箱量等进行奖励。在支持集装箱航线发展方面,对每新增一条菲律宾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航线,且年度持续经营36个航班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其他国际集装箱航线,在持续经营满一年后的年度,经营36个航班及以上且完成外贸集装箱吞吐量不少于4000标箱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林真真 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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