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8月6日,记者获悉,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港口岸电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落地实施新一轮港口岸电扶持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比2017年岸电政策,新岸电奖励办法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项目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上的奖励不再与省部级的奖励挂钩,同时,新增低压岸电接插口(智能化数据接口)改造项目和含新能源船舶使用的低压岸电供电服务项目。
“《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岸电设施建设,规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有助于推进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同时推动码头方面主动降低岸电服务费用(不高于0.5元/千瓦时),降低船方使用岸电的成本、增强靠泊船舶使用岸电的意愿,提升岸电使用率,共同推进厦门港“绿色港口”建设。
岸电发展是厦门港“绿色港口”建设中的重要一环。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制定《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推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年以来,厦门港口管理局为厦门市港航企业岸电建设和运营项目实际发放市级奖励资金1911.8万元,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2994万元,带动岸电建设项目投资额超2亿元。
目前,厦门港岸电建设已达到客运码头全覆盖,集装箱、客滚码头基本覆盖,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全国岸电布局方案的全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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