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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南宋交通法规碑:来往有先后 礼让见文明

来源:中国交通报 版次:第03版:交通文化 时间:2025-02-24 10:2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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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名称:松溪南宋交通法规碑

  文物年代:南宋

  文物等级:国家三级文物

  馆藏单位:福建省博物院、南平市博物馆、松溪县博物馆、塔山碑廊

  

碑(一):此碑于1981年在旧县乡旧县村河边码头上发现,翌年征集到松溪县博物馆,现陈列在塔山碑廊内。碑高1.34米,宽0.54米,厚0.15米,字阴刻、楷书,共61字。

  

碑(二):此碑于1982年文物普查时在渭田镇竹贤村回头桥边的路侧发现,现收藏在南平市博物馆。碑高1.1米、宽0.6米、厚0.13米,左上角残缺一字。字阴刻、楷书,已风化难辨,共62字。

  

碑(三):此碑于1996年在渭田镇溪尾村发现,现收藏在福建省博物院。碑高1.5米、宽0.5米、厚0.2米,字阴刻、楷书,共71字。

  

碑(四):此碑于2001年7月,在花桥乡车上村发现,现收藏在松溪县博物馆。碑为青石质,上窄下宽,顶部呈椭圆形。高1.65米,上宽0.7米,下宽0.85米,厚0.2米。碑四周凿成边栏,中间凿出界边,边栏和界边把碑分成6块平面。字阴刻、楷书。

  

  福建省南平市古称建州,其辖区分别于1981年、1982年、1991年及2001年在松溪县旧县乡旧县村、渭田镇竹贤村、渭田镇溪尾村和花桥乡车上村发现4块南宋交通法规碑,上刻“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属于两宋交通法规“仪制令”。

  这4块碑上的碑刻被认为是国内已发现的古代最早的交通法规碑,均为国家三级文物。目前,一块陈列在塔山碑廊内,一块被福建省博物院收藏,一块被南平市博物馆收藏,另一块则陈列在松溪县博物馆碑廊内。

  据考证,我国最早由官方颁行的交通法规始于北宋,即上述“仪制令”。“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短短4句话、12个字,蕴含着我国古代行路规则的内涵。

  松溪县位于闽浙两地交界处,福建又是人才辈出之地,自古便是我国古代福建进京赶考举子们的必经通道。为使古驿道有序通行,松溪县特立了数块碑用以维持驿道秩序。4块碑都是以当地的花岗岩等坚石为材,碑的第一行记载了立碑的时间为宋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保正”“羲役长”为负责立碑事务者之职务,“范安”“陈俊”“吴百新”为负责立碑事务者的姓名。碑(四)无立碑者的职务和姓名,按前3块碑推测,这部分内容可能是在碑左下角的残损处。据《松溪县志》记载,宋开禧元年,松溪有一城厢、三乡、七里、二十五都。碑正中的内容为立碑的村名和该村所属何“里”、何“都”。4块碑均以立碑地为中心向东西、南北两个方位或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划定了实行法规的范围。

  “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这4句话为碑的重要内容,是人在行路时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意为身份低贱的要主动回避身份达贵的,年纪轻辈分小者要回避年纪大辈分高者,负担轻者要回避负担重者,离开(村庄)者要回避进(村庄)来者。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除了“贱避贵”带有封建色彩外,其余3条都接近于现行的交通规则。如“少避长”,年轻人要避让年长者;“轻避重”空手的要避让负重的;“去避来”来者是客,主人应当避让。字里行间都体现了尊老敬长必让道,来往应先后有序的文明礼让道德风尚。

  800多年后的今天,这些石碑的重现,作为历史的物证,填补了我国古代交通法规的实物史料空白。4块交通法规碑的发现为研究开禧年间松溪的经济、文化、交通有着重要意义,也为研究我国交通法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杨敬伟 魏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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