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实施产业绿色低碳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沿江向海美丽样板、绿色清洁田园建设等八大工程24项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推进交通运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推动提升闽江干流航道等级,推进环湄洲湾、环罗源湾、古雷石化园区等重点区域和有关重点企业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提高港口码头岸电使用率,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发展零排放货运。到2030年,实现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
《意见》强调,强化流域河口海湾污染联防联治,坚持以海定陆、协同共治,强化“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开展三沙湾、沙埕港、诏安湾等海湾及闽江口、晋江口、洛阳江口、九龙江口等河口污染物溯源,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推进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推动海水养殖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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