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保障中心、省交通造价站、省交科发集团、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底统计业务交流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2023年年度和2024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填报要求
(一)交通运输部门统计调查制度
1.基本单位方面
各单位要加强辖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市级每月18日前,省级每月20日前须完成当月信息更新维护(交行统C101表)。道路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数需与同期运政库记录匹配。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数需与同期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名录匹配。
2.公路水路方面
(1)内河航道有关变更情况表(交行统W102、103、104、105、106、107表):请省港航中心组织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做好内河航道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并在部返还的上年度内河航道数据基础上更新。
(2)“道路货运规下业户月度生产情况”(交行统H402表):仍然利用企业一套表系统报送,请省运输中心牵头,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配合做好测算工作,并做好旬度监测。
(3)“内河货运月度生产情况”(交行统W401表):按照部“新水运”统计工作思路,请省港航中心、福州市交通局、宁德市交通局、南平市交通局要加强与月度船舶进出港报告数据的比对,强化数据质量管控。
(4)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表(交行统H104-H112表):各有关单位应重视加强年度间数据的追溯衔接关联审核,并注意所填数据与其他统计报表制度的衔接。
3.港口方面
“港口码头泊位情况”(交行统P102表):必须在部返还的上年数据基础上更新,不得删除原始记录,不允许修改唯一标识码。新增泊位注意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完成情况相衔接,新增及变更泊位的经营许可证和设计、竣工验收文件需收集齐全。
4.城市客运方面
按照部客运统计改革实施方案,在2023年试填试报城市内公交客运量的基础上,请省运输中心牵头,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公交、出租车等相关数据采集、填报、审核等工作。
5.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各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如实填报投资额、资金来源。如有特殊情况,须附合理备注说明。请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牵头抓好报送工作。
6.公路水路环保方面
请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牵头抓好全省公路水路环保统计汇总、审核工作。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请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审核等工作,其中高速公路相关数据请各设区市高指及各运营管理公司汇总至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
(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各单位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要监督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做好数据源头单据收集、整理等,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制度,确保源头数据数出有据。二要担负起各自的审核职责,并把握好审定时间节点,确保审核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交调设备性能核查,强化交调数据质量评估,进一步提升交调设备实时在线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满足统计报表及行业应用需求。
(四)统计分析
各单位要持续深化行业统计分析工作,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研判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特点与趋势,把握阶段性特征,揭示交通运输与国民经济的相关关系,努力提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加有力的决策参考。季度分析报告季后次月10日前上报。
福建省2023年年度和2024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下载地址为: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jxx/tjfgyzd/。
二、软件要求
(一)部门统计中的交行统H101表、H103表、H201表、H202表、W101表、W201表、W202表、W401表、P101表、P102表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交行统I101表-I105表)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级统计监测系统”)报送。
(二)部门统计中的交行统W102表-W107表使用交通行业综合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单机版)报送。
(三)部门统计中的交行统H401表、H402表、U101表、U201表、U301表、U401表、U402表和公路水路环保统计(交行统E101表-E103表)使用综合交通发展决策服务信息系统之企业联网直报子系统报送。
(四)部门统计中的交行统C101表使用综合交通发展决策服务信息系统之基本名录库管理子系统报送。
(五)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使用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报送。
(六)部门统计中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交行统H104表-H112表使用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系统报送。
(七)部门统计中的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信息统计交行统H501表-H503表通过部级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推送。
具体网址如下:
“省级统计监测系统”http://112.111.2.117:30053/fjtj(互联网区)、http://10.1.28.163:8001/fjtj(政务内网区)。
“综合交通发展决策服务信息系统之企业联网直报子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lwzb.catsic.com/
“综合交通发展决策服务信息系统之基本名录库管理子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mlk.catsic.com/
“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220.160.52.49:61618/jd/
“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fj.sintoon.cn:6024/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依法依规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期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3-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统计调查制度
2.2023-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企业统计调查制度
3.2023-2024年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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