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301-2026-0139
  • 文号: 闽交运函〔2026〕7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07-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28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6-07-11 08:00

陈蜀曼委员:

  《关于在福建省推行带薪错峰休假及中小学春秋假的提案》(202622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交通部门提前研判错峰出行可能带来的流量变化,做好运力调整和服务保障”的建议很好,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运游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城市公交、道路客运通达程度,不断创新各类运输服务模式,着力满足群众假期出行需求。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613家,营运客车、公交车3.38万辆,公交和客运线路5083条;所有城市景区均通达公交或地铁线路,所有5A级景区均通达客运班线,所有机场、码头、火车站均配有接驳运输服务,旅游包车可畅行全国大小景点。道路运输每日运送乘客达35万人次,已构建起完善的旅游客运服务体系,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稳定有序出行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文旅、教育等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错峰休假及春秋假制度推行的交通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运力调配与服务保障,结合错峰假期亲子游、研学游等出行需求及特征,优化旅游专线、定制客运、城乡公交运力调配,统筹路网出行服务保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出错峰假期交通惠民举措,推动交通与文旅惠民政策叠加实施。二是持续推进“快进慢游深体验”旅游交通体系建设,为错峰旅游发展夯实交通基础。指导各地围绕春假出行需求,优化重点景和研学线路的公共交通接驳与运力配置,完善交通枢纽与景区间的联动服务。三是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强化假期运力调配、交通疏导与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儿童票价优惠等政策,确保错峰出行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叶巍

  联系电话:0591-870770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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