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902-2019-00142
- 文号: 闽交建〔2019〕3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19-05-07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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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局、省交通造价站: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6号)颁布实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结合我省实际,厅组织制定《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予印发执行。
各单位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省交通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0591-870778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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