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6-0195
  • 文号: 闽交建〔2026〕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10-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6-10-15 08: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省港航中心、沿海各港口中心、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保障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省交通规划办、省交科发集团:

  为促进航道养护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航道养护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航道养护工程造价,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以下简称《编规及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2月1日起试行。

  《编规及定额》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负责答复。《编规及定额》文本可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政务公开”—“交通建设管理”专栏查询和下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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