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保障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21年年度和2022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1〕199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2021年年度和2022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填报要求
(一)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1.公路水路运输方面
(1)内河航道有关变更情况表(交行统W101、102、103、104、105、106表):请省港航中心组织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港口中心(局)做好内河航道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并在部返还的上年度内河航道数据基础上更新。
(2)“道路货运规下业户月度生产情况”(交行统H302):仍然利用企业一套表系统报送,请省运输中心牵头,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配合做好测算工作。
(3)“内河货运月度生产情况”(交行统W301表):福州、宁德、南平交通局要加强与月度船舶进出港报告数据的比对,强化数据质量管控。
2.港口方面
“港口码头单位情况”(交行统P101表):必须在部返还的上年数据基础上更新,不得删除原始记录,不允许修改唯一标识码,汇总数与年快报数据要基本一致。新增泊位注意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完成情况相衔接,新增及变更泊位的经营许可证和设计、竣工验收文件需收集齐全。
3.城市客运方面
“巡游出租汽车月度运营情况”(交行统U302表):统计范围扩展为全省,其中“市本级”仅需2个中心城市(福州市和厦门市)填报。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如实填报投资额、资金来源。如有特殊情况,须附合理备注说明。请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牵头抓好报送工作。
2.交通行业分组由原来的水上运输业、公路运输业、支持系统、交通部门其他四部分整合成水上运输业与公路运输业两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内容或企事业单位的性质来综合判断项目的交通行业属性。
3.“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交统投 5 表)的“项目建成后新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数量”、“项目建成后新增通畅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数量”应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对应指标相衔接。交统投5表续表2的填报项目生产能力名称和建设规模,须与“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交统投4表续表4)相衔接。并注意内河航道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新改建港口码头泊位生产能力等要与综合运输年报基础设施数据衔接一致。
4.报送时间:1-11月报:地市当月28日前报厅直单位(2月份为27日前),厅直单位月后1日前报厅;12月报:地市1月5日前报厅直单位,厅直单位1月10日前报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1月12日前报厅。
(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名录库:市级每月 18 日前,省级每月20日前须完成当月信息更新维护。道路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数需与同期运政库记录匹配。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数需与同期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名录匹配。并注意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2.能源消费情况表指标调整变动较大,请各单位审核时注意能源消费量须与生产量相匹配,不同能耗计量单位及计量单位间的换算。
3.从2022年1月起,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数据通过“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出数,各有关单位要保障月度所辖企业报送率及准确性。
4.“城市公共交通月度运营情况”(交企统U203表)的填报范围扩展为全省。
(四)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交调数据管理,进一步提升交调设备实时在线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满足行业应用需求。
2.“高速公路ETC交调站交通量表”(交调高1表)和高速公路ETC交调站编码规则为新增内容。请省高速集团依托现有高速公路ETC系统,做好标准对接、数据衔接,推动将ETC系统数据有效转化为交调数据。
(五)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
1.职责分工:省公路中心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省高速集团、各设区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
2.新增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年底到达数(交行统NGH01表)、乡(镇)、建制村、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年底到达数(交行统NGH02表)、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明细表(交行统NG105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变更明细表(交行统NG108表)等四张表,其余表内指标有若干变更。
3.各有关单位应重视加强年度间数据的追溯衔接关联审核,并注意所填数据与其他统计报表制度的衔接。
(六)统计分析
各单位要重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季度分析报告季后次月10日前上报,要反映当季及累计报告期情况,涵盖交通运输经济运行主要领域,包括运行特征、主要问题、走势预判、下一步工作措施、政策建议五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福建省2021年年度和2022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下载地址为: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jxx/tjfgyzd/。
二、软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H201表、交行统H202表、交行统W201表、交行统Z901表、交行统P101表、交行统P901表、交行统H301表、交行统W301表、交行统H311表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级统计监测系统”)报送。
(二)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W101表、交行统W102表、交行统W103表、交行统W104表、交行统W105表、交行统W106表使用交通行业综合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单机版)报送。
(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及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H302表、交行统U101表、交行统U301表、交行统U302表使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
(四)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A101表使用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五)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使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报送。
(六)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使用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系统报送。
具体网址:
“省级统计监测系统”http://112.111.2.117:30053/fjtj(互联网区)、http://10.1.28.163:8001/fjtj(政务内网区)。
“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lwzb.catsic.com/
“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mlk.catsic.com/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220.160.52.49:61618/jd/
“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系统”互联网网址:
http://fj.sintoon.cn:6024/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更加重视统计工作,强化依法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21年年报和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福建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3.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
5.福建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