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1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6-14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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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8号)。2025年6月14日15时,今年第1号台风“蝴蝶”今日(14日)12时30分前后在广东雷州市西部沿海再次登陆,预计将沿东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14日,全省有阵雨或雷阵雨,龙岩(永定、长汀、上杭、武平)、南平(政和、松溪、浦城、建阳、武夷山、建瓯)、宁德(屏南、寿宁)、福州(闽清、闽侯、长乐、福清)、平潭、莆田(涵江)、泉州(南安、安溪)、厦门(同安)、漳州(诏安、长泰、漳浦、云霄)有分散性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地区局部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50-80毫米,局部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可达70毫米。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7-10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5日,部分县市有7-9级阵风,高海拔地区可达10-11级。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6月14日14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应急办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强化会商研判和调度部署,针对风、雨、浪等影响,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或预案,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灾害易发区、山区道路桥梁等重点部位、基础设施的巡查排查,及时消除致灾风险,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切实保障安全。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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